拟定本行政区内的环境监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市直管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适时对行政区内其他污染源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市局领导交办的专项行动工作;负责环境应急响应的相关工作;负责12369环保热线、信访、12345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等途径转来的市本级的环境问题诉求的受理和处置以及涉及到各县市区管辖的环境问题的登记、任务转发、处置情况收集和回复;负责市局官方微博的管理;负责市本级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纠纷的调查并处理;负责市本级排污申报审核及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污染源在线监控相关工作;负责市本级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牵头全市环境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负责各县市区环保局、工业园区环保局的环境监察业务指导及重点案件督察督办工作,并适时开展环境监察及排污收费稽查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相关配合工作;负责农村秸秆禁烧的监管相关工作;负责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安排的其他环境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