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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机构简介
领导班子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人:王峰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北二环中路6号
办公时间:夏令时(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31-55558777
工作职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和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繳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祥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五)承办需报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工作。监督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
(十六)对市以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七)承担省级直接下放或委托下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批、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省直管土地使用权转让、改变用途、续期许可、农村土地开发整治复垦项目审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审查、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审核确认、测绘资质资格审批、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永久性测量标志迁建许可等自然资源行政管理权限事项。
(十八)承担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和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项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
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简介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于2019年1月,由原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和湘潭市城乡规划局合并组建而成,下设26个科室、12个直属企事业单位、4个区(分)局,负责全市土地、矿产、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和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王峰
党委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主持全面工作。
谭向
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三级调研员
负责财务、人事管理、统一战线、科技发展、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工青妇等工作。牵头市国土空间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审批服务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局工会、局妇委会、局团委、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湘潭市建筑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湘潭县自然资源局。
杨志明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地质勘查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防汛、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湘潭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湘潭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湘潭市勘测设计院、湘潭市国土资源测绘院。 联系湘乡市自然资源局。
赵俊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综合调研、新闻宣传、政策法规、建议提案办理、信访、综治维稳、市本级河西片区规划实施审批、资源利用监管、自然资源督察、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监察、创文创卫、平安建设、绩效考核、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综合科、法规科、信访科、建设项目审批一科、资源利用监管科、自然资源督察科、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支队、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 联系雨湖区自然资源局。
贺国鹏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耕地保护监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等工作。负责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耕地保护监督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湘潭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 联系韶山市自然资源局。
胡健
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王细玲
总规划师
负责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市本级河东片区规划实施审批、事务中心、信息化工作。 分管国土空间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市政工程管理科、建设项目审批二科,湘潭市规划信息技术研究中心、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湘潭市规划展示馆。
办公室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5558777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督办局机关重要行政事务工作。承担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
简介:
综合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重大课题调研及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大问题、重要决策的研究论证。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公文审核工作。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规范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政策建议,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内部管理改革研究。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重要信息综合和政务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
简介:
法规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5558701
工作职责: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组织、协调、指导行政应诉应复等有关工作。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
简介:
审批服务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8553528
工作职责:按照授权范围负责统一受理、办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审批服务业务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结。参与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审联办工作,按照联审决定受理、办理本部门有关手续。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简介: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8552648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市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简介: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8510903
工作职责:承担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承担全市新建不动产项目土地利用指标核实工作。
简介: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5880715
工作职责: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负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交易管理。承担中央在潭单位、省属在潭企事业单位和市属改制企业使用的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简介: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8560080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拟订国有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监管监测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修订含土地等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在内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审工作,承担地价管理。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 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存量、空闲土地盘活利用、再开发工作。承担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简介:
国土空间规划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5558762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权限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组织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承担报国务院、省、市政府审批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汇集与报送年度规划编制计划。
简介:
村镇规划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5558729
工作职责:负责汇集和制定乡(镇)、村相关规划管理规范性文件。参与城乡一体化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乡(镇)、村的规划工作和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区总体规划和乡(镇)、村的规划。指导县(市)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规划方案审查工作,提出选址初审意见。
简介: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5558798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报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国土空间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简介:
市政工程管理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5557110
工作职责:负责市政工程项目规划实施管理。承担中心城区各类道路、管线、园林等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审查,负责提供市政建设工程的规划条件。承担跨区域市政工程项目规划实施管理相关工作,提供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牵头组织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和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
简介:
建设项目审批一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5558859
工作职责:承担市河西片区规划实施审批的相关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定、方案审查、工程许可的相关管理工作和临时用地、临时建设的规划许可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用地选址工作、配合辖区内用地预审工作,配合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过程中有关争议和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简介:
建设项目审批二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5558669
工作职责:承担市河东片区规划实施审批的相关工作。主要职责与建设项目审批一科相同。
简介: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5558700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县(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简介:
耕地保护监督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5558832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简介:
地质勘查管理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2351359
工作职责:管理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项目的实施和协助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简介:
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5558628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承担采矿权审核及市本级登记发证的矿业权审批登记和出让工作。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全市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县(市)的矿业权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的相关管理及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
简介: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5558670
工作职责:负责编制市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基础测绘项目。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拟订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成果质量、测绘活动。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全市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统一获取、处理、提供。承担全市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统筹和监督自然资源数据集中统一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简介:
自然资源督察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5558687
工作职责: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有关专项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办理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举报事项。指导县(市)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完成省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
资源利用监管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5558826
工作职责:负责牵头组织对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的批后监管。牵头组织和统筹安排各项建筑工程规划的批后管理,统筹协调建设工程验线和规划条件核实工作。
简介:
信访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5558600
工作职责:负责承办中央、省、市交办的信访案件,受理、办理、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重大信访案件应对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本系统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简介:
财务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5558727
工作职责: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监管等工作。
简介:
人事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5558648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社会保险、科技发展以及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简介:
机关党委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5558779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
简介: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5558631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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