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全县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特种行业、列管场所和危爆行业、枪支弹药的管理。指导监督本县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管理。负责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本县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积极参与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组织对全县治安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行政(治安)案件,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107类刑事案件。负责本县辖区内食、药、环、烟案件的侦办工作及上级交办案件。负责本辖区内黄、赌案件的侦办工作,办理中发现涉枪、涉毒、涉黑、涉暴、涉恶等由侦查中心侦办。负责辖区警卫工作。负责本县辖区内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的指导。组织开展辖区派出所的等级评定工作及辖区派出所基础工作的指导。负责组织本辖区社区民警的业务培训工作及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点人口、高危人群、特殊人群的情报收集、研判、管控工作。负责本辖区反暴恐情报信息、基础防范、侦查打击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参与反恐怖的联系与合作;承担县恐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负责公安行政许可审批管理,集中受理办证审批业务,实行“一窗式”办证。负责全县辖区内的户政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居住证管理、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本县辖区内实有人口、流动人口的统计管理。负责本县辖区内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负责相关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负责中心改革创新工作。负责中心科技信息化的规划、组织、实施以及其他业务工作。
中心下设巡特警大队。核定大队长1名。主要职责:负责处置本辖区内重大群体性公共事件、暴力性犯罪工作。承担执行跨区域任务和城区主干道的巡逻防范工作。坚持快速出警,承担城区及指定区域内的110接处警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以控制“两抢两盗”等可防性案件为重点的城区巡逻巡逻防控工作。通过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和打击处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先期处理突发事件、现行违法犯罪和治安、交通事故,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抓获和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紧急抢救伤员、财物,盘查可疑人员。确保常备机动警力,随时听候110指挥中心的调度,快速、稳妥处置全县(市)范围内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积极应对维护稳定的工作。
中心下设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核定大队长1名。主要职责:负责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国内安全情报信息和动态并拟定对策。负责社会维稳情报研判、预警。控制各种可能危害或影响“三个维护”的重点人(阵地)。对危害和影响“三个维护”的一般案件开展专案侦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上级国保部门开展专案侦查、线索查证,负责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案件和事项。对重要人物、要害部门、重大活动、敏感期开展警卫、防范保卫。物建、使用秘密力量开展情报搜集、专案侦查、重点人员(阵地)控制、防范保卫等工作。针对可能危害或影响“三个维护”的人员、组织、事件开展基础调查,摸清底数,积累情况和资料;规划、部署、督促、指导派出所开展国保基础工作。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开展挑头人物控制、秘密取证工作。开展国保业务网络建设、业务情报资料建设、国保信息应用系统建设、据点建设、文检物证建设、技术装备建设等基础业务建设。负责本县境外重点人员的调研工作。负责本县国内安全保卫职业化、社会化建设。负责承办本县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事)件,以及涉及邪教犯罪案(事)件的预警、侦查、控制、防范、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