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吉首市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编号:000523004000
隶属机构:卫生健康局
行使层级:县级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权责清单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审批服务业务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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