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工作成员
站长:舒清善 13874412898
成员:夏刚、张盛靖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工作职责
1.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上级政府安全生产规划。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要求,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
2.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3.建立健全辖区内安全监管机构,构建乡镇、村社、企业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4.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定期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行政区域内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5.编制和完善镇政府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辖区内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灾难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
6.负责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和已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的分类管理,督促监控整改事故隐患。
7.负责对辖区内“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的排查、报告和打击工作。
8.保证安全生产财政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硬件和软件条件。
9.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10.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