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镇长
1.分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调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 2.负责对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评估,并报告镇党委、政府; 3.抓好全镇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职业健康、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建筑安全、消防、食品药品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地质灾害、山塘水库、林长制、特种行业、水利电力设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4.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等工作; 5.完成镇党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6.负责联系巴沙村、东桃村、裴家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