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 贡溪镇 介绍

  • 介绍
  • 领导
  • 内设机构
  • 机构简介

贡溪镇,隶属于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地处新晃侗族自治县正南部,东、南、西三面分别与贵州省天柱县注溪乡、邦洞镇、坪地镇接壤,北与扶罗镇和中寨镇交界,距新晃侗族自治县城47千米, 区域总面积71.5平方千米。 截至2019年末,贡溪镇户籍人口为12335人。 

元朝时,现贡溪镇境域属沅州地; 2015年,由贡溪乡改为贡溪镇。 截至2020年6月,贡溪镇下辖7个行政村, 镇人民政府驻贡溪村。 

截至2019年末,贡溪镇有工业企业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个。

贡溪镇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管武装、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为第一责任人。包四路村、上田村、田家村。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金融、民政、审计、发改(重 点项目)、招商引资、集镇管理、马路市场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河 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工作)、为民办实事、乡村振兴、安全生产、 耕地抛荒整治、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违法 占用耕地建房治理工作及主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第一责任人。包贡溪村、绍溪村、碧林村、甘美村。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候选人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美丽乡村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 会、妇联、烤烟产业、绩效考核(小康)及行业党风廉政建设、 安全生产工作,为直接责任人。对自己分管领域包含所联系村的 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代管为民办实事、残联、老龄工 作。联系田家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
协抓党风廉政建设,分管纪检监察、督查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为直接责任人。对自己分管领域包含所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联系碧林村。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政法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分管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宣传、政法、党管武装、应 急管理、安全生产、矿山、综治、维稳、司法、信访、调纠、反邪教 工作、消防、退役军人、禁毒、平安创建、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 安全、防汛抗旱、综合行政执法、依法行政、集镇管理、马路市场整 治、防范非法集资工作,为直接责任人。对自己分管领域包含所联系 村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一岗双责”责任。为长线椒产业长。 联系甘美村。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分管组织、党政办、档案、老协、团委、康养产业、黄精产 业、机关后勤及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为直接责任 人。对自己分管领域包含所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代管农业(田长制)、产业发展、畜牧农机工作。联系四路村。
副镇长
分管卫健、疫情防控、自然资源、打非治违、住建(公租房)、 危改、宅基地审批、文化、体育、教育、环保、长线椒产业、黄 牛产业、电力、地质灾害防治、通信、招商引资、广电、城乡居 民医保、农保、新供销、电商、统计、农经、减负及行业党风廉 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为直接责任人。对自己分管领域包含所 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代管财务、金融、民政、 科协科技、气象能源工作。联系甘美村。
副镇长
协抓乡村振兴。分管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防治、交通运输、民政、 深化改革、政务中心、残联、红十字会、水利(河长制)、农业(田 长制)、产业发展、“非农化、非粮化”治理、耕地抛荒整治、农机、 畜牧、林业(林长制)、森防、科协科技、气象能源及行业安全生产 工作,为直接责任人。为黄精产业长。联系田家村。

贡溪镇

负责人:吴慧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6151023
工作职责: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核、保密档案、信息安全、共青团、人事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吴静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8374599945
工作职责:负责党建办日常工作。协助政府办日常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宣传、文明创建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姚婷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7774576329
工作职责:主持经济发展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四支队伍管理、数据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乡村振兴等方针、政策。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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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贡溪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邹平
地址:新晃县贡溪镇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6151023
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职能: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群团组织的日常事务,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宣传思想、统一战线、共青团、妇联、科协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综合协调、文电会务、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息安全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协助管理派出(驻)机构人员。督促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职能: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研究、指导镇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工作;负责本镇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镇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协助做好乡镇党代会的组织工作,指导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督促农村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负责做好村级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大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完成乡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职能: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统计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等方针、政策;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机监管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水利移民、扶贫开发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职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社会工作、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慈善、革命老区工作;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公共服务等综合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五)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职能:负责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维护稳定、扫黑除恶、网格化服务管理、铁路护路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反邪教等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司法、人民调解,协调推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交通安全、防汛抗旱、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报灾、地质灾害、消防、森林防灭火、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打非治违、禁毒等工作。
(六)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职能:负责贯彻落实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村镇建设和管理、林业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等工作。
(二)纪检监察、人大、人民武装等机构按有关政策规定设置;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职能: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平安创建、矛盾调处、联防联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文艺演出、文化市场、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生态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基础数据采集、创业就业、申诉维权、信息宣传等事务性工作,协调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工作。
(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职能: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动物防疫、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经营管理服务:承担辖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服务性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利设施防洪保安、开发利用、防汛抗旱、移民开发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负责扶贫开发的事务性工作。
(九)政务服务中心
职能:负责“六办”及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派出(驻)机构人员入驻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开展便民服务(镇本级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和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协调优化营商环境事务,集中受理和办理(代办)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管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加强镇便民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职能: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以镇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领导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和资源,实行联合执法;负责河长制、路长制、环境整治、爱卫等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简介
贡溪镇位于新晃侗族自治县南部边陲,东部与贵州省接壤,北部及西部分别与中寨、扶罗相毗邻,距新晃县城45公里。全镇总面积71.5平方公里,耕地14154余亩,其中水田6212亩,旱地7942亩;林地面积76703余亩。辖7个行政村,8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28万余人,其中侗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7.6%,是一个侗族人口聚居的边远乡镇。
贡溪镇辖绍溪、甘美、上田、贡溪、四路、碧林、田家7个村委会。农业以种植水稻为主,主要特产有烤烟、黄豆、贡溪鸡等。矿产有重晶石铜、锌、钾、铁等矿。贡溪镇资源丰富,是我县重晶石矿、铅锌矿的主产区之一,四路村天井寨侗族傩戏“咚咚推”被列为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山清水秀的贡溪实是一块神奇的地方,这里的民族文化底蕴丰厚,有古老神秘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侗族傩文化。这里的山,起伏重叠、植被丰茂,有千年的古树、苍翠的松柏,还有神奇的石蛋。这里的洞,星罗棋布,让人若神若仙,如置身于地下宫殿。这里的土,是一方热土,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和享誉内外的贡溪辣椒、贡溪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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