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侗族自治县 陇城镇 介绍

  • 介绍
  • 领导
  • 内设机构
  • 机构简介

陇城镇,隶属于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地处通道侗族自治县南部,东靠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乡,南连甘溪乡、坪阳乡,西邻坪坦乡、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乡,北接传素乡、马龙乡,距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区约22千米, 区域总面积157.1平方千米。 截至2019年末,陇城镇户籍人口为20401人。 

五代时,现陇城镇境域属徽州;2002年,由陇城乡改为陇城镇。 截至2020年6月,陇城镇下辖1个社区、15个行政村, 镇人民政府驻老寨。 

截至2019年末,陇城镇有工业企业7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2个。

陇城镇

党委书记
主持全盘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民政、审计工作。(联系东江村)
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乡村振兴、政协、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厕改工作。(联系坪阳村)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工作,分管应急管理、消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障、财务、工会工作。(联系老寨村)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法委员
分管政法、武装、信访、维稳、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金融工作。(联系洞雷村)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分管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环保、城镇管理(城乡环卫一体化)、综合执法(执法大队)、住建、文化旅游、社科联、工商联工作。(联系红星村)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分管基层党建、组织人事、绩效考核、共青团、统计、关心下一代、老干、科协、村集体经济、商科工信(招商)工作。(联系马田村、恩科村)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卫生健康、民政、残联、教育、发改(优化营商环境、人防)工作。(联系远冲村、五龙社区)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纪检监察、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联系张里村、甘溪村)
副镇长
分管后勤、妇联、创文创卫、政务服务、深化改革、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协管党政办。(联系安乡村、西壁村)
副镇长
分管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工作,联系风电开发、矿产开发项目。(联系陇城村、路塘村)

陇城镇

负责人:林予惜
地址:陇城镇人民政府老办公楼101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依法行政、综合协调、文电会务、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息安全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协助管理派出机构人员。督促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负责人:陆康
地址:陇城镇人民政府新大楼102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0745-8495357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统计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等方针、政策;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水源污染治理、农机监管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水利移民,扶贫开发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陆玟周
地址:陇城镇人民政府新大楼101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0745-8495357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社会工作、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慈善、革命老区工作;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教育、慈善、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公共服务等综合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劳动争议调解、社会保障服务等。
负责人:李利鹃
地址:陇城镇人民政府新大楼102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0745-8495357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宣传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村镇建设和管理、林业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等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负责人:杨亮波
地址:陇城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0745-8495357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平安创建、好盾调处、联防联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文艺演出、文化市场、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生态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基础数据采集、创业就业、申诉维权、信息宣传等事务性工作,协调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工作。
负责人:朱桂萍
地址:陇城镇人民政府文化楼101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0745-8495357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为农村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动物防疫、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经营管理服务;承担辖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服务性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利设施防洪保安、开发利用、防汛抗旱、移民开发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负责扶贫开发的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李卓忆
地址:陇城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0745-8495357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六办”及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派出(驻)机构人员入驻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开展便民服务(乡镇本级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和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协调优化营商环境事务,集中受理和办理(代办)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多、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做好“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平台建管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负责人:吴鲁岳
地址:陇城镇人民政府新大楼104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0745-8495357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协调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村镇管理、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等)、市场秩序、农业、河长制、路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负责人:杨岚凌
地址:陇城镇人民政府新大楼103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0745-8495357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龄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和选举党代表以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村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负责人:段裁钊
地址:陇城镇人民政府老办公楼104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0745-8495357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网格管理、群众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人民调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打非治违和禁毒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如火灾、洪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组织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反邪教等工作。
陇城镇
陇城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李基玉
地址:陇城镇政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45-8495357
工作职责:根据本镇实际,陇城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6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0745-8495357) 其主要职责: 1、负责协助书记、镇长掌握全面情况,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党政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和检查工作; 3、负责信息队伍的管理,搞好综合情况反映、上报工作; 4、当好参谋和助手,了解、反映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参与四个文明建设; 5、接受居民来信来访,对居民反映的有关问题督促整改,及时答复,做好特色工作和典型宣传; 6、搞好政务信息的收集、报送和编写简报; 7、做好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工作、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8、负责值班工作、机关大楼的管理、车辆管理、文印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各村加强印章管理、档案管理、财物管理和信息化工作; 9、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 1、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2、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龄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 3、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和选举党代表以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村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 1、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 2、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道、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统计等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巩固精准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针、政策;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水源污染治理,农机监管等农业农村工作; 5、负责水利移民,扶贫开发等工作; 6、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工作; 7、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 8、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 1、负责公共服务等综合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2、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大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五)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 1、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稳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和考评管理办法,定期研究通报社会管理综治、维稳情况,定期开展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不安全因素和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分析和预测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问题、新动向,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本镇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分流、化解,主持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并为年度考核提供有关依据; 3、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4、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管理综治及维稳信息; 5、监督检查辖区内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商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6、加强对各村、各企事业单位信访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对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多发的村、部门和单位,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落实社会管理综治及维稳各项工作措施; 7、负责组织对有关人员的培训、指导、教育和管理工作; 8、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法工作; 9、及时制定完善维稳应急预案,做好维稳、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村镇建设和管理、林业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3、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 4、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5、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等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直属事业机构 陇城镇设置事业中心3个,执法大队1个。 (1)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动物疫病防控站、农业机械、农村经济经营、水利站牌子)。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订、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农业技术专业培训,搞好农业知识、农业法律法规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落实专业技术推广措施,为农业劳动者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做好农业科技成果宣传,农业植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行业标准规划拟定,农产品质量认定等工作; 2、负责实施农作物病虫草鼠等农业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指导防治和处置; 3、负责本镇农村集体资产法规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含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经统计、农村财务管理和审计,农业产业化规划和政策实施,农业行业协会管理等工作; 4、多种经营的管理、指导,引进多种经营技术和品种; 5、负责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指导工作; 6、负责本镇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管理、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指导、畜牧水产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畜牧水产技术培训、畜牧水产职业技术鉴定、畜牧水产病害防治、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监测、畜牧水产业发展、增殖放流、渔业环境管理、鱼药鱼料质量监测、渔业技术服务以及饲料、兽药质量管理; 7、做好市场检疫、重大畜禽疫病监测、畜禽疫病预防和扑灭工作; 8、做好各种涉农补贴的发放以及涉农保险和理赔工作,协助做好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管工作; 9、做好各类农业资源的普查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农业方面的环保,负责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测; 10、协调涉农方面的矛盾和纠纷工作; 11、承担本镇防汛抗旱工作,编制上报各种防汛抗旱的具体方案,及时分析掌握和上报旱情、汛情,按照设计方案和上级指令组织实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做好有关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推广防汛、抗旱新技术,提供防汛抗旱机具及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服务; 12、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其主要职责: 1、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 2、负责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平安创建、矛盾调处、联防联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3、负责文化旅游广电、文艺演出、文化市场、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4、负责交通运输、生态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5、负责退役军人基础数据采集、创业就业、申诉维权、信息宣传等事务性工作,协调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工作。 (3)政务服务中心。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六办”及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派出(驻)机构人员入在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开展便民服务(乡镇本级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和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 日常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 3、协调优化性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营商环境事务,集中受理和办理(代办)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 4、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管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改革; 5、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工作; 6、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4)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其主要职责: 1、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3、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协调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 4、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村镇管理、应急管理(合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等)、市场秩序、农业、河长制、路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主要办事流程 一、劳动保障 (一)办理用工申报程序 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影印件到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领用工申报表,流动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送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二)办理外来人员用工程序 用工申报表及流动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书。 (三)外出务工办理程序 村(居)委会出具外出务工证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注意见→镇计生办和县计生局出具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公安局出具特区边境证明→县就业局办理。 (四)办失业证程序 出示村(居)委会证明→出示户口本→二张免冠一寸相片。 (五)劳务纠纷调解 案件受理→汇报→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调解不成上交县劳动仲裁部门→上交法院。 二、民政办 (一)困难救济 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签具意见→民政办调查核实→镇领导审批→本人签字领取救济金。 (二)最低保障 本人申请→村委会调查→本人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村委会审查张榜公布→镇政府审核并张榜公布→民政局审批并确定享受金额→返民政办张榜公布→民政办发放低保领取证和保障金→本人凭证签字领款。 (三)农村五保 本人申请→村委会召开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张榜公式→上报镇人民政府→镇民政办入户调查→上报县民政局→审核→最终确定五保对象。 (四)优抚社救双定 优抚“双定”,分季度发放,一年内结清。享受“双定”补助的对象,按时凭证件到民政办签字领款。 (五)残疾证 本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签出意见→所在镇签具意见,残疾不明显的,还要出具县人民医院检查签定→县民政局残联办公室核实发证。 (六)临时救灾款物发放 本人申请→村委会召开代表会议确定拟救济对象名单→张榜公式→上报镇民政办→由受灾户本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困难申请到镇民政办领取。 三、财政所 家电下乡、摩托车补贴资金办理程序: 产品标识卡、编号、发票、户口簿、身份证、直补存折、行驶证、机动车等级证书、复印件到财政所申报→汇入农户存折 四、卫健服务窗口 (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村委会婚育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片→计生办办理新的婚育证明; (二)一、二孩生育证办理程序: 夫妻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领取生于申请→村(居)委会意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乡镇计生办检查→带相片办理生育证。 五、司法所 调解民间纠纷程序: 1、个人申请→受理→调查→调解→达成协议→回访→装卷存档结案。 2、个人申请→受理→调查→调解→达不成协议,调解结果→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安监站 烟花爆竹办证程序:个人申请→安监站现场勘查→填写申请表→报局审批→交风险抵押金→领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 七、林业站 采伐证办理程序:个人申报→填写申请表→单位审批→交费→领取采伐许可证→伐后验收。 八、自然资源所 (一)、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用地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镇国土所现场勘探及测绘图→(符合批准条件—填写呈报表—村民及村委会意见—镇国土所呈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国土资源局服务大厅收件—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服务大厅发件) (二)、国有土地审批流程: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登记处发换证; 咨询受理→外业调查及测绘→收费→建设用地股→地政地籍股 2、农村居民建设用地: 咨询受理→耕保规划股→测绘图纸→收费→建设用地股→地政地籍股   办公地址:陇城镇政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5—;8495357; 电子邮件:tdlczf@163.com; 邮政编码:418509
简介:陇城镇位于通道县南部,东、南与广西龙胜县交界,西邻广西三江县,距县城18公里。镇内交通便捷,形成两横两纵“井”字形交通网络:包茂高速、209国道纵贯南北;县道陇城至坪坦公路、省际公路陇城至广西西腰公路横贯东西,是内陆地区通往沿海发达地区的交通要道和襟喉地带,素有湘、桂、黔“金三角”之美称。经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并镇合村后,全镇镇域面积154.01平方公里,现辖15个村,1个社区居委会,全镇共有165个村民小组,5459户,总人口2.1万人。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我镇各项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展。2016-2020年获湖南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7-2021年连续五年获全县“平安乡镇”“平安单位”称号;2018、2019、2021年获全县平安建设工作模范单位;2019年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全县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20年获市级平安创建先进单位、市级安全生产优秀乡镇称号;2021年获县级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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