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侗族自治县 独坡镇 介绍

  • 介绍
  • 领导
  • 内设机构
  • 机构简介

独坡镇,隶属于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地处通道侗族自治县西南部,东连牙屯堡镇,南毗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西邻贵州省黎平县洪州镇,北靠播阳镇及大高坪苗族乡,距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区约52千米, 总面积153.22平方千米。 截至2019年末,独坡镇户籍人口为17156人。 

民国十七年(1928年),于独坡八寨设人和乡,属通道县; [5]2016年,由独坡乡改为独坡镇。 截至2020年6月,独坡镇下辖9个行政村; 镇人民政府驻木瓜村。 

截至2019年末,独坡镇有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8个。

独坡镇

党委书记
主持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
协助书记分管党建工作,联系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工作,分管 办公室、后勤、乡村振兴、群团、镇级党校、政协、关工委、科协、 发改、政务服务中心、统计、档案、保密、民生实事等工作,受书 记委托协调和负责其他方面工作。联系上岩村。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主席
主管人大,分管宣传、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文化旅游、 广播电视、体育、工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汛抗旱、道路交 通等工作。联系金坑村、木瓜村。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法委员、副镇长
分管武装、政法、公共安全、信访、司法、禁毒、军人事务、 自然资源(国土)、规划、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联系孟冲村、地坪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联系 独坡村。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分管组织、老干部、统战、妇女儿童、绩效考核、农村人居环 境综合整治、工商联、民族宗教等工作。联系坎寨村。
副镇长
分管民政、医保、社保、就业、残联、共青团、教育、环保、 卫生健康、工信、招商引资、市场监管等工作。联系虾团村。
副镇长
分管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农机、农经、畜牧水产、住建(宅 改、危改等)、供销、财务、金融等工作。联系骆团村。

独坡镇

负责人:粟芳菊
地址:独坡镇人民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2:00   15:00-18:00 冬令时8:00-12:00   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8551308
工作职责:1、负责协助书记、镇长掌握全面情况,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党政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和检查工作; 3、负责信息队伍的管理,搞好综合情况反映、上报工作; 4、当好参谋和助手,了解、反映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参与四个文明建设; 5、接受居民来信来访,对居民反映的有关问题督促整改,及时答复,做好特色工作和典型宣传; 6、搞好政务信息的收集、报送和编写简报; 7、做好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工作、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8、负责值班工作、机关大楼的管理、车辆管理、文印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各村加强印章管理、档案管理、财物管理和信息化工作; 9、负责纪检监察相关工作;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吴杜仟
地址:独坡镇人民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2:00   15:00-18:00 冬令时8:00-12:00   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8551308
工作职责:1、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2、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龄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 3、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和选举党代表以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村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负责人:吴东泽
地址:独坡镇人民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2:00   15:00-18:00 冬令时8:00-12:00   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8551308
工作职责:1、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 2、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道、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统计等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巩固精准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针、政策;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水源污染治理,农机监管等农业农村工作; 5、负责水利移民,扶贫开发等工作; 6、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工作; 7、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 8、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金佳
地址:独坡镇人民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2:00   15:00-18:00 冬令时8:00-12:00   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8551308
工作职责:1、负责公共服务等综合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2、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大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夏雨
地址:独坡镇人民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2:00   15:00-18:00 冬令时8:00-12:00   14:30-17:30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1、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稳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和考评管理办法,定期研究通报社会管理综治、维稳情况,定期开展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不安全因素和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分析和预测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问题、新动向,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本镇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分流、化解,主持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并为年度考核提供有关依据; 3、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4、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管理综治及维稳信息; 5、监督检查辖区内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商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6、加强对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信访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对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多发的村(居委会)、部门和单位,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落实社会管理综治及维稳各项工作措施; 7、负责组织对有关人员的培训、指导、教育和管理工作; 8、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法工作; 9、及时制定完善维稳应急预案,做好维稳、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石通灶
地址:独坡镇人民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2:00   15:00-18:00 冬令时8:00-12:00   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8551308
工作职责: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村镇建设和管理、林业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3、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 4、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5、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等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负责人:石新忠
地址:独坡镇人民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2:00   15:00-18:00 冬令时8:00-12:00   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8551308
工作职责:1、组织制订、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农业技术专业培训,搞好农业知识、农业法律法规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落实专业技术推广措施,为农业劳动者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做好农业科技成果宣传,农业植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行业标准规划拟定,农产品质量认定等工作; 2、负责实施农作物病虫草鼠等农业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指导防治和处置; 3、负责本镇农村集体资产法规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含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经统计、农村财务管理和审计,农业产业化规划和政策实施,农业行业协会管理等工作; 4、多种经营的管理、指导,引进多种经营技术和品种; 5、负责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指导工作; 6、负责本镇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管理、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指导、畜牧水产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畜牧水产技术培训、畜牧水产职业技术鉴定、畜牧水产病害防治、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监测、畜牧水产业发展、增殖放流、渔业环境管理、鱼药鱼料质量监测、渔业技术服务以及饲料、兽药质量管理; 7、做好市场检疫、重大畜禽疫病监测、畜禽疫病预防和扑灭工作; 8、做好各种涉农补贴的发放以及涉农保险和理赔工作,协助做好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管工作; 9、做好各类农业资源的普查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农业方面的环保,负责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测; 10、协调涉农方面的矛盾和纠纷工作; 11、承担本镇防汛抗旱工作,编制上报各种防汛抗旱的具体方案,及时分析掌握和上报旱情、汛情,按照设计方案和上级指令组织实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做好有关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推广防汛、抗旱新技术,提供防汛抗旱机具及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服务; 12、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杨凌志
地址:独坡镇人民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2:00   15:00-18:00 冬令时8:00-12:00   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8551308
工作职责:1、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 2、负责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平安创建、矛盾调处、联防联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3、负责文化旅游广电、文艺演出、文化市场、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4、负责交通运输、生态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5、负责退役军人基础数据采集、创业就业、申诉维权、信息宣传等事务性工作,协调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工作。
负责人:杨庆花
地址:独坡镇人民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2:00   15:00-18:00 冬令时8:00-12:00   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8551308
工作职责:1、负责“六办”及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派出(驻)机构人员入在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开展便民服务(乡镇本级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和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 日常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 3、协调优化性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营商环境事务,集中受理和办理(代办)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 4、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管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改革; 5、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工作; 6、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负责人:吴伟伟
地址:独坡镇人民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2:00   15:00-18:00 冬令时8:00-12:00   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8551308
工作职责:1、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3、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协调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 4、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村镇管理、应急管理(合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等)、市场秩序、农业、河长制、路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负责人:董宜寒
地址:独坡镇人民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2:00   15:00-18:00 冬令时8:00-12:00   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8551308
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镇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各项财经制度。 2、负责组织和管理本镇预算内收支,完成镇财政总收支任务和上级下达的财政任务,负责镇政府经管的各项预算外资金和镇级自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3、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按照国家预决算制度的规定,编制本镇年度预算内资金的预算和决算草案,对经管的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要编制预算和决算,按规定程序报批。 4、管好用好镇属各项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搞好支农资金、农业发展基金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等的发放工作,做好各项支农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管理、兑现各项涉农补贴资金。 5、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镇机关、事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加强财会队伍建设。 6、负责与其他单位的经济业务往来,账款的划拨、结算。 7、负责新型合作医疗的征收上缴,退耕还林资金、良种直补和各项农资补贴资金等发放工作。 8、完成其他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并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吴敏毅
地址:独坡镇人民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2:00   15:00-18:00 冬令时8:00-12:00   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8551308
工作职责: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4、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5、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肖茜文
地址:独坡镇人民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2:00   15:00-18:00 冬令时8:00-12:00   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8551308
工作职责:1、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2、协助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以及征地后实施和补偿安置工作; 3、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权属复更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矿产权属纠纷; 4、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5、负责辖区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独坡镇
独坡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杨敏
地址:独坡镇政府一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45-8551308
工作职责:根据本镇实际,独坡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6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0745-8551308) 其主要职责: 1、负责协助书记、镇长掌握全面情况,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党政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和检查工作; 3、负责信息队伍的管理,搞好综合情况反映、上报工作; 4、当好参谋和助手,了解、反映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参与四个文明建设; 5、接受居民来信来访,对居民反映的有关问题督促整改,及时答复,做好特色工作和典型宣传; 6、搞好政务信息的收集、报送和编写简报; 7、做好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工作、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8、负责值班工作、机关大楼的管理、车辆管理、文印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各村加强印章管理、档案管理、财物管理和信息化工作; 9、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 1、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2、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龄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 3、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和选举党代表以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村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 1、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 2、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道、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统计等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巩固精准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针、政策;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水源污染治理,农机监管等农业农村工作; 5、负责水利移民,扶贫开发等工作; 6、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工作; 7、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 8、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 1、负责公共服务等综合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2、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大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五)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 1、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稳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和考评管理办法,定期研究通报社会管理综治、维稳情况,定期开展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不安全因素和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分析和预测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问题、新动向,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本镇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分流、化解,主持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并为年度考核提供有关依据; 3、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4、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管理综治及维稳信息; 5、监督检查辖区内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商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6、加强对各村、各企事业单位信访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对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多发的村、部门和单位,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落实社会管理综治及维稳各项工作措施; 7、负责组织对有关人员的培训、指导、教育和管理工作; 8、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法工作; 9、及时制定完善维稳应急预案,做好维稳、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村镇建设和管理、林业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3、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 4、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5、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等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独坡镇机关行政编制20名,后勤行政编制0名。领导职数为9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镇长1名,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主席1名,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法委员1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1名,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1名,副镇长2名。 直属事业机构 独坡镇设置事业中心3个,执法大队1个,共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2名。 (1)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动物疫病防控站、农业机械、农村经济经营、水利站牌子),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订、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农业技术专业培训,搞好农业知识、农业法律法规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落实专业技术推广措施,为农业劳动者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做好农业科技成果宣传,农业植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行业标准规划拟定,农产品质量认定等工作; 2、负责实施农作物病虫草鼠等农业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指导防治和处置; 3、负责本镇农村集体资产法规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含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经统计、农村财务管理和审计,农业产业化规划和政策实施,农业行业协会管理等工作; 4、多种经营的管理、指导,引进多种经营技术和品种; 5、负责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指导工作; 6、负责本镇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管理、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指导、畜牧水产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畜牧水产技术培训、畜牧水产职业技术鉴定、畜牧水产病害防治、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监测、畜牧水产业发展、增殖放流、渔业环境管理、鱼药鱼料质量监测、渔业技术服务以及饲料、兽药质量管理; 7、做好市场检疫、重大畜禽疫病监测、畜禽疫病预防和扑灭工作; 8、做好各种涉农补贴的发放以及涉农保险和理赔工作,协助做好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管工作; 9、做好各类农业资源的普查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农业方面的环保,负责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测; 10、协调涉农方面的矛盾和纠纷工作; 11、承担本镇防汛抗旱工作,编制上报各种防汛抗旱的具体方案,及时分析掌握和上报旱情、汛情,按照设计方案和上级指令组织实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做好有关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推广防汛、抗旱新技术,提供防汛抗旱机具及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服务; 12、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 其主要职责: 1、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 2、负责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平安创建、矛盾调处、联防联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3、负责文化旅游广电、文艺演出、文化市场、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4、负责交通运输、生态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5、负责退役军人基础数据采集、创业就业、申诉维权、信息宣传等事务性工作,协调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工作。 (3)政务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六办”及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派出(驻)机构人员入在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开展便民服务(乡镇本级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和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 日常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 3、协调优化性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营商环境事务,集中受理和办理(代办)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 4、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管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改革; 5、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工作; 6、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4)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其中队长1名。 其主要职责: 1、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3、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协调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 4、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村镇管理、应急管理(合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等)、市场秩序、农业、河长制、路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主要办事流程 一、劳动保障 (一)办理用工申报程序 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影印件到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领用工申报表,流动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送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二)办理外来人员用工程序 用工申报表及流动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书。 (三)外出务工办理程序 村(居)委会出具外出务工证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注意见→镇计生办和县计生局出具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公安局出具特区边境证明→县就业局办理。 (四)办失业证程序 出示村(居)委会证明→出示户口本→二张免冠一寸相片。 (五)劳务纠纷调解 案件受理→汇报→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调解不成上交县劳动仲裁部门→上交法院。 二、民政办 (一)困难救济 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签具意见——民政办调查核实——镇领导审批——本人签字领取救济金。 (二)最低保障 本人申请——村委会调查——本人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村委会审查张榜公布——镇政府审核并张榜公布——民政局审批并确定享受金额——返民政办张榜公布——民政办发放低保领取证和保障金——本人凭证签字领款。 (三)农村五保 本人申请——村委会召开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张榜公式——上报镇人民政府——镇民政办入户调查——上报县民政局——审核——最终确定五保对象。 (四)优抚社救双定 优抚“双定”,分季度发放,一年内结清。享受“双定”补助的对象,按时凭证件到民政办签字领款。 (五)残疾证 本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签出意见——所在镇签具意见,残疾不明显的,还要出具县人民医院检查签定——县民政局残联办公室核实发证。 (六)临时救灾款物发放 本人申请——村委会召开代表会议确定拟救济对象名单——张榜公式——上报镇民政办——由受灾户本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困难申请到镇民政办领取。 三、财政所 家电下乡、摩托车补贴资金办理程序: 产品标识卡、编号、发票、户口簿、身份证、直补存折、行驶证、机动车等级证书、复印件到财政所申报→汇入农户存折 四、卫健服务窗口 办公电话 8551514 (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村委会婚育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片→计生办办理新的婚育证明; (二)一、二孩生育证办理程序: 夫妻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领取生于申请→村(居)委会意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乡镇计生办检查→带相片办理生育证。 五、司法所 调解民间纠纷程序: 1、个人申请→受理→调查→调解→达成协议→回访→装卷存档结案。 2、个人申请→受理→调查→调解→达不成协议,调解结果→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安监站 烟花爆竹办证程序:个人申请→安监站现场勘查→填写申请表→报局审批→交风险抵押金→领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 七、林业站 办公电话8551378 采伐证办理程序:个人申报→填写申请表→单位审批→交费→领取采伐许可证→伐后验收。 八、自然资源所 (一)、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用地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镇国土所现场勘探及测绘图→(符合批准条件—填写呈报表—村民及村委会意见—镇国土所呈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国土资源局服务大厅收件—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服务大厅发件) (二)、国有土地审批流程: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登记处发换证; 咨询受理→外业调查及测绘→收费→建设用地股→地政地籍股 2、农村居民建设用地: 咨询受理→耕保规划股→测绘图纸→收费→建设用地股→地政地籍股   办公地址:独坡镇政府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5—8551308(兼传真); 电子邮件:tddpx@163.com ; 邮政编码:418503
简介:独坡镇位于通道县西南部,东与牙屯堡镇相连,南与广西三江县独峒乡接壤,西与贵州省黎平县洪洲镇交界,北与大高坪苗族乡及播阳镇毗邻。全镇总面积153.2平方公里,并村后辖9个行政村,98个村民小组,4155户,总人口17494余人,其中耕地面积20198.85亩,林地232035亩,境内聚居有侗、苗、汉三个民族,其中侗族人口占全镇人口的93.4%,民风民俗保持良好。境内群山巍峨,沟壑纵横,6座海拔1000米以上的高峰分布在乡境西南部,其中的三省坡海拔1336.7米,为湘、桂、黔三省(区)交界之处,在湖南、贵州两省坡面,生长有奇特的实心笋,能月月出笋,其中9月出笋食用价值最高,尤其在寒冬,竹笋也能斗霜傲雪,破土而出,市极能达面积开发的优良竹子。 三省坡下,县道公路的菁独公路经牙屯堡到菁芜洲与209国道连接,往北连接播阳、大高坪两乡镇,以镇政府为中心的乡村公路通往9个行政村,2000年后,在上级有关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修通了经上岩村、孟冲村至广西三江县和经新丰村、骆团村至贵州黎平的通省公路,缩短三省(区)之间的距离,加大民族交流和物流流通。 独坡镇地势偏高,境内气候温和,自然环境优越,物产资源丰富,蕴藏有硅、金等矿产。主要农副产品有粮食、蔬菜、大豆、烟草等;养殖业以牲猪、耕牛、家禽、桑蚕、山羊为主;乡镇企业主要以木材加工、运输业、矿产开采和水电开发为支柱。 独坡镇以原驻地独坡村而得名。民国31年(1942年)置独坡镇,解放初属第三区(后改第二区),1956年后建独坡镇,1958年并入播阳公社,1961年按原乡范围设独坡公社,1984年改社为乡,1985年独坡村大火后,乡政府从独坡村迁至现镇政府驻地木瓜村,2016年7月撤乡设镇改为独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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