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凤凰县山江镇位于县城西北部,距凤凰古城20公里。辖15个村,1个社区,88个村民小组,5338户,22134人,党员570人,99%为苗族,语言以苗语为主。镇域面积10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2393.25亩,水田25043.85亩,旱地7349.4亩,林地面积7057.48万平方米。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形以山地为主,西与贵州省松桃县接界北临腊尔山台地,是山江片区的文化、经济、商贸中心,是中国武陵山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核心区,也是全省乡村民族特色旅游目的地。山江镇至今还留着完整的原生态特色文化,是苗族历史文化延续的缩影,有国家级传统村落4个、历史文化名村2个,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处;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人,省级传承人1个、州级传承人6人;有国家3A级景区老家寨苗人谷景区、省四星级乡村旅游区(点)早岗村苗人谷、省三星级乡村旅游区(点)东就村。2008年被文化授予“中国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020年荣获湖南省“十大特色文旅小镇”,2020年荣获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十佳品牌活动奖,16个村(社区)均被评为县级文明村,被誉为中国最美生态文化旅游名镇,2021年被湖南省文化和旅游部授予“最美潇湘文化阵地”。
二、建置沿革
在明朝嘉靖三十三年曾在这里修筑苗疆边墙(也叫内长城),后废之。明万历四十二年(公元一六一四年)修筑苗疆边墙时,山江苗区属边墙外的隔离区,即生苗区。凤凰直隶厅建立之后,清嘉庆六年 (公元l801年)在此建立兵营,驻有重兵把守,称为总兵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3年建立新乡,全县1个直属镇,146乡(镇)。总兵营属三区。
1956年撤区并乡,总兵营改为叭固乡。1958年9月,取消乡建制,改称山江公社。1983年机构改革,恢复乡、村建制,原来的一个公社即为一乡,大队为村。遂又改称为山江镇。2005年9月撤乡并镇,将原板畔乡并入山江镇。山江镇名一直沿用至今。
三、自然环境与资源
该镇总面积为104平方公里,南北相距18公里,东西相距30公里。以中低山为主,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谷少坡缓、垅田较多,石灰岩广布,天坑溶洞甚多。最低海拔500米,最高处在大马村,海拔900米。植被以针叶林和阔叶林为主,主要林木有衫树、马尾松、柏树和油茶。山江镇气候宜人,四季分明,属中亚热带湿热季风气候。日照丰富,年平均气温14.1℃—15.1℃,年均降雨量1337.5~1478.2毫米。
四、产业基本情况
发展重点产业猕猴桃2185亩、黄金茶4096.93亩、雪茶700亩。同时,采取“林下+苦荞”的套种模式,种植春荞2600亩,烟叶、黄蜀葵、罗汉果、辣椒等产业均有发展。
五、生活习俗
山江镇是一个以苗族为主的聚居地,99%为苗族,几乎人人能说苗语,苗族文化气息十分浓厚,是中国武陵山苗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也是凤凰县乡村民族特色旅游目的地。在婚嫁和重大节日庆祝方式上苗族人民有着自己独特的方式。山江镇拥有全国最大的苗族民营博物馆、有鬼斧神工的自然奇观苗人谷、有保存完好的古老苗寨和延续至今具有苗族特色的民俗风情,还有鲜丽夺目的苗族服饰,情调别致的拦门酒,风格独特的卡鼓、拦路歌、边边场,传统节日“四月八”的跳月跳花。构成了山江特有的民族原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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