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 林峰乡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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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乡,隶属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介于东经109°27′40″—109°35′05″,北纬27°47′56″—27°55′39″之间,地处凤凰县城西南方,乡人民政府距凤凰县城25千米。东与水打田乡相连,南与麻阳县郭公坪乡交界,西与茨岩新场乡毗邻,北与廖家桥镇交界, 总面积71.34平方千米, 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林峰乡常住人口为6018人。

1951年,林峰乡境域属罗群乡。1983年,恢复乡建制。 [2]截至2020年6月,林峰乡下辖8个行政村; 乡人民政府驻黄罗寨村。 2011年,林峰乡财政总收入358.86万元,人均财政收入279.9元,比上年增长10%。 2019年,林峰乡有工业企业4个,有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7个。

林峰乡

党委书记
主持全盘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协助乡党委书记抓好全盘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分管武装、综治、综合执法、依法行政、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等)、查非纠违、国土规划、土地增减挂钩、宅基地改革、经管、退役军人事务等,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负责产业、民政、新农合、新农保、林业等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分管党建、统战(含民族团结)、老干、组织,政工人事、放管服“一门式”服务、干部平时考核等工作。
副乡长
分管乡村振兴工作(劳动力就业)、财务、宣传(含文明创建)和意识形态、妇联、周五学习、中心组学习等,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工会主席、副乡长
分管综治维稳、信访、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党政综合办公室、计生、禁毒、工会、特殊人群管理、政务大厅管理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级科员
分管清廉建美丽湘西(人居环境整治)、小康建设、文教卫、市管、宗教;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工作(暂),抓好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干部作风监督管理、乡村振兴督查等工作。负责违纪案件查办、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林峰乡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3-3790032
工作职责: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民族等综合协调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3-3790032
工作职责:负责全乡的党建和组织人事工作,指导各村的党建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3-3790032
工作职责: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公路、农业、水利、移民、扶贫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农业农村、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水产渔政、水利、移民开发、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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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林峰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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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
简介
林峰乡位于凤凰县西南部,距县城25公里。境内山峰林立,山高坡陡,是典型的“七山一土一水一分田”山地地貌。共有村组公路16条,总里程67公里,由于特有自然地理条件,弯急路险,交通环境十分恶劣。境内气候温暖,四季分明,雨水充足。森林资源丰富,全乡共有林业面积6766亩,林场9个。全乡总面积73.4平方公里,辖土洞、都罗、前进、明星、黄罗寨、江家坪、毛都、清水8个行政村、78个村民小组,共3222户、11268人。耕地面积13190亩,其中水田7500亩,旱地569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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