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 芙蓉镇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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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
  • 内设机构
  • 机构简介

芙蓉镇,隶属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地处永顺县南部,东与长官镇相邻,南与古丈县河西镇隔河相望,西与列夕乡接壤,西北、北与高坪乡相邻,东北与松柏镇相接,镇人民政府距永顺县城30.1千米, 总面积225.96平方千米, 截至2019年末,芙蓉镇有户籍人口34000人。 

清雍正六年(1728年),改土归流后属水顺府永顺县。2007年8月,更名为芙蓉镇。 截至2020年6月,芙蓉镇下辖5个社区、17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芙蓉大道。 

2011年,芙蓉镇财政总收入65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50万元,人均财政收入273.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200元。 2019年,芙蓉镇有工业企业4个,有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0个。

芙蓉镇

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工作。主抓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基层组织、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后勤保障,对接芙蓉镇旅游,联系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乡村振兴办、列夕办。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工作。分管安全生产、消防、国土、规划、金融,主抓重点项目、行政事务、规划建设,对接经济开发区,联系农业农村办、综治维稳办、安全生产办、美丽湘西办、绩效考核办。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工作。任农业农村办主任,分管项目、农业、畜牧、耕地保护、电力、林业、水利、防汛抗灾、减负、移民、宅基地。联系天然气、电力项目,芙蓉社区、新区社区、芙蓉镇敬老院。
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任综治维稳办主任,分管综治、政法、网格化、信访、司法、禁毒、教育,联系兰花洞村、保坪村。
党委副书记
协抓综治维稳工作,联系发树村。
党委副书记
协助镇长抓绩效考核。任绩效考核办主任,负责干部绩效考核、日常工作督查和衡阳对口帮扶联络工作,联系河畔社区。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持镇纪委工作。协抓党风廉政、绩效考核,负责干部作风建设,联系明溪村。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负责党管武装工作。协抓经开区征地拆迁,分管武装、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列夕办、龙车村、友和村、杨木村、列夕村。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负责党建、组织、统战、政协联络、综合协调,协抓党务工作,任党政综合办主任、基层党建办主任。分管政工人事、医保征缴、乡村财务、村级集体经济、“互联网+监督”工作。联系泽芙公路、水系联通建设项目,高铁建设后续工作。联系新城社区、新元村、科皮村。
党委委员、副镇长
负责防返贫监测、驻村帮扶,任乡村振兴办主任,分管产业发展、烟叶生产、易扶、危改,联系比条村、昔车村。
党委委员、副镇长
负责接待、后勤。协抓党政办、党建办工作,分管医保征缴、宣传、意识形态、文化旅游、老干、人社、妇女工作。联系毛冲村、雨龙村。
副镇长
协助镇长抓安全生产,任安全生产办主任,分管项目、应急、两违、治超、交通、环保、食品安全、工商税务、通讯、物价。联系龙溪村、响塘村、克必村。
工会主席
负责工会、集镇环境治理,协抓消防工作,任美丽湘西办主任,联系芙蓉学校后续工作、专职消防队、商合社区。

芙蓉镇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的综合协调和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各类文件收发、撰写、印刷、统计等工作;负责会议通知、会场布置等相关工作;搞好来人来客的接待、登记和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院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搞好干部签到、出勤、会议出差、公章登记等相关工作;做好档案的归类整理;搞好来人来访的登记及交办工作;完成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协助镇党委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负责所辖支部党建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发展党员的日常工作;责党员教育管理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和党内年报统计工作;协助镇党委做好各支部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考察、任免等工作;做好全镇干部职工的调资,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搞好统战、政协相关工作;负责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日常工作;完成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和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一门式服务,负责解释好相关政策,服务于民;各窗口认真履行好各窗口的本职工作,相关业务的处理由分管领导负责;负责移民事务、民政、退役军人等业务工作,负责农机事务、计生、人社事务,负责原回龙片、小溪片人社事务;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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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芙蓉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和本乡镇党委、乡镇人代会的决议、决定。
  2. 制定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3. 负责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组织和实施。
  4.负责辖区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民政、社会保障、民族宗教、村镇建设、司法、退役军人、扶贫、安全、统计、林业等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5. 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三农”服务工作。
  6. 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防范体系,开展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7. 负责应急管理抢险救灾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8.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人大主席团、纪委、人武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履行相应职责,乡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按有关章程设置并履行相应职责。
  固定电话:0743-5853348;
  办公地点:芙蓉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上午8: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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