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 小溪镇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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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简介

小溪镇,隶属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地处五河县东南端,淮河南岸。东邻明光市潘村镇,南部与明光市的古沛镇和桥头镇毗邻,西接凤阳县枣巷乡,西北与本县头铺镇隔河相对,北连本县朱顶镇。 行政区域面积98.911个行政村平方千米。 截至2019年末,小溪镇户籍人口有31414人。 

1967年,石巷公社并入小溪公社。1980年,恢复区乡制,从朱顶公社划入3个大队进入石巷乡,西部属小溪乡。1992年,撤区并乡,把石巷乡和小溪乡合并为小溪镇(其中石巷乡的杨庄、石巷、邱庄3个村又重新划回朱顶镇)。 截至2020年6月,小溪镇下辖11个行政村。 

2011年,小溪镇财政总收入528.5万元,比上年增长5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78.4万元,比上年增长58%。完成营业税12.4万元,人均财政收入173元。 2019年,小溪镇有工业企业32个,其中规模以上8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74个。

小溪镇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对全镇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负总责,负责清廉创建、全面小康、深化改革工作。联系回龙村、官坝村。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对政府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负责高铁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联系平安办、应急办、项目办、产业办。包村负责三合村、龙凤村、展笔村。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政协、移民事务、畜牧、水利(防汛抗旱、河长制)。包村负责郊溪村、杉木村、雨阳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协助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及清廉创建工作,协助镇长抓高铁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及作风建设。包村负责官坝村、回龙村。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分管组织、统战(外事)、老干、政工人事、关心下一代、驻村工作队管理、文化、教育(远教)、卫生、妇联、财务(三资管理);联系党建办、学校、卫生院、驻村办。包村负责小水溪村、集六村。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主抓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工作。协助书记抓平安建设工作,分管政法、禁毒、信访维稳、反电信诈骗。联系退役军人服务站、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禁毒办、网格办。包村负责羊毛村、尚家村。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农业、农业产业发展(柑橘品改、高标准农田建设、非粮化)、村级集体经济、减负、林业;联系减负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林长办。包村负责竹坪村、毛坪村、小溪村。
副镇长
分管办公室后勤、人社、经信、金融、优化营商环境、统计、美丽乡村、电力、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美丽办、供电所。包村负责长官社区、贺喜村。
副镇长
分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住房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改厕工作、异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人社及城乡居民医保征缴等工作;联系振兴办、易扶办、宅基地办、项目产业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包村负责长坪村、马石村。
副镇长
主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森林防灭火、治超治限、消防、食药品、市场监管、农机安全、救灾)、公路、交通、环保、国土(田长制、非农化)、禁捕退捕、两违整治、政府建设,联系应急办、自然资源所。包村负责集坪社区。
副镇长
主抓宣传工作。分管意识形态、团委、民政、商务(湘商回归)。包村负责老村村、野竹村。

小溪镇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本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相关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情况;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和处理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和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有关方针政策,执行预算、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编制年度镇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和监督各项预算内外财政收支活动;参与全镇经济决策与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全镇会计工作等。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搞好日常安全生产、应急处突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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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小溪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朱东
地址:湖南省永顺县小溪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743-5701302
工作职责
镇政府主要职能是发行具体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诸如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
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六)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文明创建工作,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八)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永顺县小溪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3--5701302

负责人姓名:朱东   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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