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撑起民族文化“保护伞”——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助力我州文化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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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网

  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自1989年7月州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设立以来,始终坚持履行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法定职责,积极开展立法、监督工作,不断为文化湘西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确保文化领域法律法规在湘西州的贯彻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湘西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立法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为了拯救、保护、传承和发展湘西州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2003年1月在湘西自治州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11名州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实施湘西州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议案。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督促办理,揭开了湘西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的序幕。

  2005年,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认真开展了《湘西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的初审工作。2006年5月《湘西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出台,开创了市州级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法制保护的先河,湘西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立法保护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时代在发展,法规也要与时俱进。《湘西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在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人管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方面,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非遗工作的要求,《条例》修订工作提上了日程。今年初,州人大常委会把修订工作纳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全程参与和指导调研起草、讨论修改、举行听证会等立法修订工作,并提出了扎实而具体的修改建议。

  监督实施文化法律法规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为了确保文化法律法规在本地区的贯彻实施,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先后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通过开展一系列执法检查,促进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有关文化行政管理的职责,强化了文物保护、非遗传承、著作权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推进了各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文化监督管理和有关专项治理工作,形成了学习宣传贯彻文化法律法规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聚焦我州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及解决重点文物保护的难点和活化利用问题,提升文物保护研究利用的水平。

  专项活动推进文化法制宣传

  为了加强我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工作,从2006年开始,州县两级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湘西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和文物保护法制月”活动,将每年6月定为“湘西州民保文保法制月”。

  2006年,首届“湘西州民保文保法制月”活动在龙山县里耶举行,活动以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为重点。此后每年6月,州县两级民保文保法制月组委会都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通过民族村寨、民族文化艺术之乡的保护和开发,推动我州文化旅游产业成为我州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近年来,法制月活动的主题更加鲜明,活动内容更加丰富,法制宣传更有成效。2023年度法制月活动围绕“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 促进可持续发展”主题,共开展氛围营造、研讨培训、传承体验等3大版块28个子活动。2024年法制月活动开展非遗进社区、非遗进景区等相关非遗活动共47次,全面展示了湘西州丰富多彩的非遗资源和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成果,突出了非遗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了湘西非遗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了对民族文化的自信。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s://www.xxz.gov.cn/zwyw/zwlb/bmdt/202410/t20241024_2189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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