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秸秆禁烧区、限烧区划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烧区范围及要求
(一)禁烧区范围
1.湖南省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南永顺杉木河国家森林公园、湖南永顺猛洞河国家湿地公园、湖南省永顺县猛洞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万民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芙蓉镇景区等全域。
永顺县城区开发边界内及边缘3公里范围内;S99龙吉高速、S10张花高速、张吉怀高铁、焦柳铁路两侧2公里范围内;G352国道、G209国道、S246省道、S303省道、S306省道、S309省道、S247省道、S526省道、县与县交界区域两侧1公里范围内;各级自然保护区、公园、文物保护单位、油库、粮库、高压输电线路、通讯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风力发电装置及有关设备所在区域及其边缘外延1公里范围内;林地边缘外延30米范围内;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露天焚烧信秆的区域。
2.两岔乡:两岔村、河边村、冗迪村、车禾村、朵砂村、若作村、湖坝村、茶溪村、团结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3.西歧乡:合心村、西歧村、土伴湖村、西龙村、流浪溪村、中坝田村、瓦厂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4.对山乡:对山村、联合村、托家他布村、青龙村、宝石村、新龙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5.高坪乡:场坪村、西米村、三脚岩村、高坪村、懂坪村、雨禾村、马鞍村、那丘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6.朗溪乡:朗溪村、元宝村、王木村、楠木村、黄洞村、云盘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7.润雅乡:凤鸣村、署科村、麻阳村、柯溪村、五官村、润雅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8.车坪乡:车坪村、中坪村、咱河村、白腊村、红星村、茶元村、新湖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9.毛坝乡:毛坝村、团结村、五寨村、澧源村、乾坤村、观音村、东山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10.万民乡:新场村、泽溪村、龙洞村、热烈村、落地村、岩门村、李家村、盐井村、卡塔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11.盐井乡:颗砂村、太坪村、新寨村、上马村、比溪村、白龙村、旭东村、山河村、年丰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12.首车镇:龙潭社区、首车社区、伴湖村、卡措村、立烈坪村、中坝村、龙珠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13.芙蓉镇:商合社区、河畔社区、新区社区、新城社区、芙蓉社区、发树村、科皮村、克必村、明溪村、新元村、保坪村、兰花洞村、雨龙村、毛冲村、列夕村、杨木村、昔车村、比条村、龙溪村、响塘村、友和村、龙车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14.永茂镇:永茂社区、卓福村、樟木村、尖山村、于家村、芭蕉村、和平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15:小溪镇:毛坪村、竹坪村、雨阳村、双溪村、郊溪村、小溪村、鲁家村、尚家村、野竹村、杉木村、老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16. 青坪镇:青坪社区、洗壁溪村、双合村、两岔村、中福村、中山村、太平村、龙关村、洞坎河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17. 石堤镇:石堤社区、兴隆社区、西湖社区、牌楼村、五里村、大利村、他沙村、九官坪村、毛土坪村、冷水村、铜瓦村、新华村、大明村、且格村、岩扎村、麻岔村、青龙村、羊峰村、狮子村、硕乐村、鸣凤村、新寨村、前进村、团结村、落叶洞村、四联村、友谊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18. 万坪镇:河西社区、河东社区、兴隆社区、寨湖村、龙寨村、白岩村、碑里坪村、和平村、万福村、卡木村、杉木村、并进村、李家村、上坪村、团结村、农林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19. 塔卧镇:塔卧社区、隆华社区、文昌村、仓坪村、七里坪村、洛洞村、惹坝村、广荣村、三家田村、大坝村、科甲村、茶林村、廻龙村、蟠龙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20. 砂坝镇:砂坝社区、西洋坪社区、官坝社区、合亲村、桃子溪村、细砂坝村、万灵村、彭溪峪村、高楼村、爱民村、盐卡村、中立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21. 灵溪镇:富坪社区、连洞岗社区、虎洛村、北门村、猛岗村、摆里村、高峰村、司城村、东鲁村、石叠村、鲁纳村、泽树村、雨联村、勺哈村、新农村、哈家村、凤栖村、洞坎村、马鞍山村、莲蓬村、基湖村、那住村、金星村、沐浴村、合兴村、石堤村、麻料村、猛晓村、盐井村、大井村、溪河村、双凤村、抚志村、那必村、合作村、吉锋村、打洞村、新华村、山河村、吊井村、天堂村、毛坪村、花园村、树木村、长光村、咱竹村、岩板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22. 松柏镇:松柏社区、龙桥社区、羊峰山农垦社区、三坪村、坝古村、心印村、花桥村、湖坪村、仙仁村、兴棚村、福建村、龙头村、坝溶村、星火村、西元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23. 泽家镇:泽家社区、西那社区、泥堤村、海洛村、九水村、砂土村、拔古村、南卫村、云扎村、东路村、柏杨村、若西村、猫子塘村、泽那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24. 颗砂乡:颗砂村、太坪村、新寨村、上马村、比溪村、白龙村、旭东村、山河村、年丰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m。
(二)禁烧要求
在禁烧区域内,全年全时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包括水稻、油菜、玉米等农作物产生的秸秆)。
二、限烧区域范围及要求
(一)限烧区范围
未列入禁烧区的其他区域。
(二)限烧要求
在限烧期内,重污染天气预警指令发布期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其他时段需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秸秆焚烧并严格控制焚烧规模,减少烟尘产生。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宣传、巡查、劝阻和监督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秸秆焚烧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等相关工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县城禁烧区露天焚烧秸秆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县林业部门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在禁烧区域以及限烧区域的禁烧时段内,露天焚烧秸秆且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永顺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