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洪江市顺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在我市安江大桥桥墩处进行水上作业防撞设施施工,为确保船舶航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10月27日00:00起至2024年11月15日24:00,共计二十天,对安江大桥中心轴线上下游各200米水域实施管制,管制时间段下列船舶禁止停泊在安江大桥中心轴线上下游各200米水域:
1、非机动船舶;
2、农(自)用船舶;
3、客、货运船舶。
二、施工期间过往船舶应当减速慢行,加强瞭望、靠边通行,安江大桥水上作业防撞设施施工完成后恢复通航,不再另行通告。
三、严格执行不能夜航的规定,所有船舶禁止夜航。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船舶,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造成水上事故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洪江市交通运输局
洪江市水运事务中心
二O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