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意见》(中办发〔2024〕14号)的有关要求,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我县行政执法质效,助力优化怀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据《怀化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和经过函询、自荐(单位推荐)、资格初审等程序,拟聘任23名同志为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予以公示(人选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反馈(地址:麻阳县城东县政府大楼一楼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745-5826731)。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字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对以上信息严格保密。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10月24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名 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1 |
郑 杨 |
麻阳苗族自治县党代会代表 |
2 |
唐丽霞 |
麻阳苗族自治县党代会代表 |
3 |
张寿文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
4 |
汤四莲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5 |
张治海 |
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协委员 |
6 |
曾志芬 |
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协委员 |
7 |
黄 刚 |
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协委员 |
8 |
朱小文 |
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协委员 |
9 |
邵忠飞 |
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协委员 |
10 |
周志松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1 |
肖光涛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12 |
全文敏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13 |
刘少刚 |
麻阳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
14 |
米家长 |
麻阳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
15 |
黄吉枫 |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人民政府 |
16 |
龙俊宏 |
麻阳苗族自治县和平溪乡人民政府 |
17 |
陈秋玲 |
麻阳农村商业银行 |
18 |
黄前良 |
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
19 |
王 帅 |
湖南锦江律师事务所 |
20 |
向宽贵 |
湖南锦怀律师事务所 |
21 |
龙绪银 |
湖南锦江律师事务所 |
22 |
田昌武 |
湖南锦怀律师事务所 |
23 |
谭长友 |
湖南锦怀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