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部分车辆违停且未按照规定时间缴纳罚款,也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规定,对湘N8W006等17辆车主在六个月内未履行法律义务,我局已移交溆浦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定的,人民法院将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在此呼吁,各位车主请关注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指尖办事,服务大厅,城管违停处理”进行查询,在公告发布之后立即自行缴纳,将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特此通告。
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24日
强制执行车辆名单:
湘N8W006 湘N5X703
湘NY5287 湘N5Q276
湘NJF181 粤H50P87
湘N2918C 湘NJV559
湘NF955M 湘ND17989
湘NUH907 湘N5C999
湘NZH801 湘N8938F
湘NMZ525 湘NHH812
湘N5EU55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