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部分车辆违停且未按照规定时间缴纳罚款,也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规定,对湘NF123P等25辆车主在六个月内未履行法律义务,我局已移交溆浦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定的,人民法院将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在此呼吁,各位车主请关注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指尖办事,服务大厅,城管违停处理”进行查询,在公告发布之后立即自行缴纳,将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特此通告
附车辆名单:
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28日
强制执行车辆名单
湘NF123P 湘N5LP96
浙G07XX0 湘N5BS28
浙G02G65 湘NRR576
湘N58441 湘NG9368
湘NGW722 湘NC086A
湘A3JX25 湘NMT081
浙C6C3E3 湘NWC998
湘NDT561 湘N1W998
湘NF5361 湘N8H886
湘A1DN17 湘NFC108
湘NVH373 湘NCC102
湘N2207J 湘N5BE99
湘NGK921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邓佳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