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洪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为主线,突出打非治违、安全监管、民生保障和法治建设四大重点,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处罚案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警示教育作用,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批”的执法效果,现对10月份3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2024年10月3日,洪江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向**驾驶牌号为湘NY***6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该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对向**处以200元罚款。
案例二:2024年10月14日,洪江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陈**驾驶牌号为鄂DU***5轻型自卸货车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核定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根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陈**处以2490元罚款。
案例三:2024 年10月21日, 洪江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李**驾驶的湘N1***5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李**处以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