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至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田华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红日,副主任周芳、龙维务、陈光明、刘明成、邓剑以及秘书长郝超出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令波,副市长龙铁军、莫海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建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树中列席。
会前,市应急局局长李耕田以《如何进一步抓好抓实安全生产工作》为题,为参会人员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家界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和表决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表决了人事任免名单。
会议还听取了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科技发展引导资金落实和使用绩效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评议。听取了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测评,根据重点建议督办方案和评定规则,10个重点处理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均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