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粮食企业“融资难”,加大对粮食市场化收购提供有效资金支持,建立了全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按照《湖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为确保粮食收购基金健康运行,10月23日我市发改委会同湖南银行娄底市分行对辖区内取得基金增信贷款的企业运行情况开展全面复查。
检查组深入粮食企业,通过检查库存粮食,查看企业会计账簿、统计账簿、保管账簿的记录情况和粮食收购码单等相关凭证,了解企业的粮食专仓收购储存销还、粮走钱回、资金封闭运行情况,收集企业在粮食收购和基金增信贷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着重了解收购企业是否存在抵押担保及民事纠纷,切实防控基金风险的产生。
2024年度娄底市获得信用保证基金贷款的企业有2家,10月发放第一批贷款980万元,支持企业收购粮食约3500吨。目前,我市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安全、有效,未出现代偿等风险因素。
下一步,市、县两级发改部门和贷款银行会按照基金管理办法继续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完善,加强贷款企业诚信教育,做好失信违约风险提示工作,加大对收购企业日常经营情况的跟踪监管,确保我市信用保证基金形成的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存量安全,保证基金运行总体安全、平稳、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