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湖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拟召开保靖县调整城镇供水暨自来水价格听证会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保靖县调整城镇供水暨自来水价格
二、听证会召开时间
2024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将在第二次公告中通知)
三、听证会人员
(一)听证会参加人17名:消费者8名(普通居民2名、个体工商户2名、企事业单位4名),经营者1名,相关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县政府办1名,县住建局1名,县市监局1名。 (二)听证人4名:县发改局3名(含记录员)、相关业务人员1名。
(三)旁听人员5名。
(四)新闻媒体人员2名。
四、听证会人员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若公开报名人数不足,则委托有关单位推荐;若公开报名人数超额,则以随机选取的方式确定,并确定3名候补人员。
(二)经营者。由县自来水公司选派。
(三)专家学者。请县住建局推荐。
(四)人大代表。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
(五)政协委员。请县政协办公室推荐。
(六)政府办人员。请县政府办推荐。
(七)住建局人员。请县住建局推荐。
(八)市监局人员。请县市监局推荐。
(九)听证人。由县发改局选派、聘请。
(十)旁听人员。从消费者候补人员中产生。
(十一)新闻媒体人员。自愿报名,按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述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二)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身份职业等);
(三)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不得使用不文明用语,不得进行恶意攻击以及有组织的言论煽动,不得恶意片面传播听证发言内容,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不得发表和定价方案无关的内容。旁听人员按规定不得在听证会现场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六、报名方法、时间 、地点
此次听证会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请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在保靖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搜索此公告下载附件《保靖县调整城镇供水暨自来水价格听证会报名表》,并于2024年11月16日前将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其他所需证明扫描件/复印件和报名表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bjfg821@126.com进行网络报名,进行现场报名的将以上资料送至县发改局413办公室。
特此公告。
咨询地点:县发改局413办公室(岳阳学校旁商务大楼);
咨询电话:13085460006。
附件:《保靖县调整城镇供水暨自来水价格听证会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