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辰溪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身份认定
(泡潭村第二批次)部门会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辰溪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修订)》(辰政办发(2023)16号)规定,辰阳镇泡潭村第二批次申请认定辰溪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584人,经过泡潭村村委会初审评议张榜公示、辰阳镇人民政府复审通过报送我办。我办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土地和房屋拆迁中心等部门对资料复核和联合会审,认为泡潭村第二批次584人均符合辰溪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的认定条件,现按规定程序将联合会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如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保障对象认定的情形,群众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书面(署名)或者电话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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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