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为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部署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22〕12号)文件精神,为建设高质量“酉水明珠·黄金茶城”,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2年4月1日起根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22〕12号)文件要求起草《保靖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工作方案》,2022年4月12日通过内网征求相关单位意见,4月21日将《保靖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社会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及各方建议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保靖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确定保靖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工作的工作目标。二是明确工作的主要任务:培育发展优质产业、涉农市场主体、商贸流通企业、文旅服务企业、建材与装配式建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开放型经济企业;实施“个转企”升级行动;培育发展乡村个体、私营企业产业经济。三是明确工作保障措施:建立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联席会议制度,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政策支持。
四、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22〕12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