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时间 | 处罚文号 | 当事人 | 案件性质 | 适用法律法规 | 处罚内容 |
1 | 2024/11/4 | 湘沅林官罚决字〔2024〕第022号 | 刘秧年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 一、责令你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0.0048公顷(计:0.072亩)的林地,限期2024年12月底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二、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2倍的罚款(48平方米*65.5元*0.2倍),罚款计人民币628.8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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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1/4 | 湘沅林官罚决字〔2024〕第022号 | 刘秧年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 一、责令你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0.0048公顷(计:0.072亩)的林地,限期2024年12月底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二、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2倍的罚款(48平方米*65.5元*0.2倍),罚款计人民币628.8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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