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文号 | 当事人名称 | 案件性质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结案日期 |
1 | 沅农(渔政)罚〔2024〕56号 | 李方金 | 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 1、处以张金菊罚款500元;2、没收渔获物8.7公斤。 | 2024年11月12日 |
长按二维码关注
序号 | 处罚文号 | 当事人名称 | 案件性质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结案日期 |
1 | 沅农(渔政)罚〔2024〕56号 | 李方金 | 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 1、处以张金菊罚款500元;2、没收渔获物8.7公斤。 | 2024年11月12日 |
扫二维码
关注我们
不迷路^_^
我们愿景
乡村更美丽
农民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