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发布规范即配企业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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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网

14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在衡阳经营的即时配送企业及配送合作商发出告知书,从七个方面告知使用电动自行车相关的法规和要求,以全面筑牢安全监管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告知书明确要求,即时配送企业及配送合作商要建立完善审查备案制度,应当建立健全配送人员及电动自行车管理台账,要求配送人员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取得CCC认证证书、依法登记、悬挂专用配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对于无法使用的电动自行车要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并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台账进行销号。

告知书鼓励即时配送企业及配送合作商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建议积极采取远程视频抽查、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动态核验配送人员登记和实际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的匹配情况;利用技术手段及时发现严重超速车辆并督促整改,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火灾等各类事故。

告知书在优化完善配送机制方面,明确要求即时配送企业及配送合作商合理制定配送规则,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25km/h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优化考核规则,将配送人员的守法守规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告知书还在加强配送人员教育管理、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在鼓励创新发展模式方面,鼓励即时配送企业与共享换电企业建立协作机制,开展共享换电设施建设,规范使用48V国标电池;鼓励即时配送企业、配送合作商为配送人员统一配发电动自行车,推广共享换电模式,全力以赴推动消除即时配送环节存在的电动自行车突出风险隐患,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s://www.hengyang.gov.cn/xxgk/dtxx/tzgg/gsgg/20241118/i3509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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