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交办2024年度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函》(湘林保函〔2024〕2号)和湘西自治州林业局《关于扎实开展开展2024年度湘西州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工作的通知》(州林〔2024〕11号)文件要求,我县自然保护地有4个生态环境问题需要落实整改,其中湖南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2个,湖南永顺万民岗县级自然保护区2个。按照《湖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推进生态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林保函〔2023〕8号)和《湖南省自然保护地生态问题整改销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林保〔2023〕9号)文件要求,我县责成相关县直单位和乡镇,科学制定整改方案,高位推进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一案一册”整改,现公示如下:
一、关于编号S433127202309132010问题图斑
(一)问题描述
该图斑位于万民岗县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坐标:109°46' 31.968" E 29°15' 8.785" N,地理位置位于永顺县盐井乡卡塔村马栏组,经核实调查,永顺盐井乡卡塔村马栏组的森林防火道路占用了万民岗自然保护区0.0188公顷,占用地类为林地。
(二)整改结果
按照《湖南省自然保护地生态问题整改销号实施办法(试行)》(湘林保〔2023〕9 号)文件要求,责任单位为盐井乡卡塔村,整改措施为县林业局和盐井乡政府督导卡塔村进行整改销号和人工补植补造,整改现已全部完成。
二、关于编号S433127202309132014问题图斑
(一)问题描述
该图斑位于万民岗县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坐标:109°47' 47.510" E29°16' 1.086" N,位于永顺县盐井乡李家村卡扒组。经核实调查,李家村卡扒组沿着原来宽2米小路扩建成了长1.5千米宽3米的生产生活道路,目前没有硬化。
永顺县盐井乡李家村的生产生活道路占用了万民岗县级自然保护地0.44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0.213公顷,林地面积0.234公顷,地类有乔木林,破坏的树种有杉木、马尾松、灌木。损坏株数共21株,折合蓄积2.521立方米。
(二)整改结果
按照《湖南省自然保护地生态问题整改销号实施办法(试行)》(湘林保〔2023〕9号)精神,责任单位是永顺县盐井乡李家村,由县林业局和盐井乡政府督导李家村进行整改和人工补植补造。现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关于编号S433127202309092247问题图斑
(一)问题描述
问题线索S433127202309092247号违法图斑来源于湖南省强化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生态红线内2023年3月至10月变化图斑,与2023年第一批次下达的编号为5305号为同一图斑,坐标:109°50' 37.977" E,29°11' 7.628" N,该图斑位于永顺县万坪镇李家村六组,小地名十里冲,通过比对,该图斑位于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内,属公园一般游憩区。
该地块由于马尾松感染了松材线虫病,县林业局委托疫木除治公司于2022年12月对疫木进行采伐处理后,变成了裸露地块。由于附近的其他疫材是用挖机在此裸露地块装载处理,故此地也是松材线虫病疫木临时处置场地。另外,此地受夏季山洪冲积,溪面变宽,还有一处山体滑坡淤泥堆积,李家村村民覃兴再根据实际需要,改造成500㎡的临时停车场地。以上共形成裸露地貌总面积0.3459公顷,这几个方面的综合原因造成了此地块林相发生变化。
(二)整改结果
按照《湖南省自然保护地生态问题整改销号实施办法(试行)》(湘林保〔2023〕9号)精神,责任人是永顺县万坪乡李家村村民覃兴再,由不二门公园管理处和杉木河国营林场监管、协助进行整改并完成补植补造。目前,整改工作已完成。
四、关于编号S433127202310112103问题图斑
(一)问题描述
该问题线索S433127202310112103号违法图斑来源于湖南省强化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生态红线内2023年3月至10月变化图斑,经度:109.8381,纬度:28.867645,位于泽家镇海洛村,小地名龙爪(S10张花高速猛洞河边)。通过数据比对,经我单位工作人员实地走访核查,该图斑位于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内,属公园生态保育区。该问题图斑为2023年由县林业局组织的松线疫材施工队在处置时,修建的疫材临时运输便道,该图斑面积为0.233公顷,地类为林地。
(二)整改结果
按照《湖南省自然保护地生态问题整改销号实施办法(试行)》(湘林保〔2023〕9号)精神,责任人是松线疫材施工队,由永顺县泽家镇林业站和不二门公园管理处进行指导并协助完成补植补造。目前,补植整改工作已完成。
现对以上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请广大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采取来电(电话: 0743-5227045) 、来信和来访方式反映。
永顺县林业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