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水办函〔2023〕118号)和《湘西州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水函〔2023〕19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水平,持续保障我县农村供水安全,有效改善农村群众生活条件,永顺县水利局开展了2024年度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1.州级标准化水厂:石堤镇水厂(千吨万人水厂)
2.州级标准化水厂:芙蓉镇水厂(千吨万人水厂)
3.州级标准化水厂:颗砂乡白龙村水厂(千人以上水厂)
4.州级标准化水厂:永茂镇卓福村水厂(千人以上水厂)
5.州级标准化水厂:永茂镇水厂(千人以上水厂)
6.县级标准化水厂:灵溪镇司城村水厂(千人以上水厂)
7.县级标准化水厂:灵溪镇抚志村水厂(千人以上水厂)
8.县级标准化水厂:砂坝镇细砂坝村水厂(千人以上水厂)
永顺县水利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