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永顺县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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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顺县人民政府网

永顺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永顺县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的通告

为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禁烧时间段划定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246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烧区范围及要求

(一)禁烧区范围

1.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南省杉木河国家森林公园、湖南永顺猛洞河国家湿地公园、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猛洞河风景名胜区。

永顺县城区开发边界内及边缘3公里范围内;S99龙吉高速、S10张花高速、桑龙高速、张吉怀高铁、焦柳铁路、黔张常高铁两侧2公里范围内;G352国道、G209国道、S246省道、S303省道、S306省道、S309省道、S247省道、S526省道、县与县交界区域两侧1公里范围内;各级自然保护区、公园、文物保护单位、油库、粮库、高压输电线路、通讯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风力发电装置及有关设备所在区域及其边缘外延1公里范围内;林地边缘外延30米范围内。

2.两岔乡:两岔村、河边村、冗迪村、车禾村、朵砂村、若作村、湖坝村、茶溪村、团结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3.西歧乡:合心村、西歧村、土伴湖村、西龙村、流浪溪村、中坝田村、瓦厂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4.对山乡:对山村、联合村、托家他布村、青龙村、宝石村、新龙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5.高坪乡:场坪村、高坪村、西米村、三脚岩村、懂坪村、雨禾村、马鞍村、那丘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6.朗溪乡:朗溪村、元宝村、王木村、楠木村、黄洞村、云盘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7.润雅乡:五官村、凤鸣村、署科村、麻阳村、柯溪村、润雅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8.车坪乡:车坪村、里仁村、咱河村、白腊村、红星村、茶园村、新湖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9.毛坝乡:毛坝村、团结村、五寨村、澧源村、乾坤村、观音村、东山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10.万民乡:海角村、万民村、新农村、洞坪村、五伦村、崧溪村、青龙村、西库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11.盐井乡:新场村、车溪村、龙洞村、热烈村、落地村、岩门村、李家村、盐井村、卡塔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12.首车镇:龙潭社区、首车居社区、伴湖村、卡措村、立烈村、中坝村、龙珠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13.芙蓉镇:新城社区、芙蓉社区、商合社区、新区社区、发树村、科皮村、克必村、明溪村、新元村、保坪村、兰花洞村、雨龙村、毛冲村、列夕村、杨木村、昔车村、比条村、龙溪村、响塘村、友和村、龙车村、河畔社区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14.永茂镇:永茂社区、卓福村、樟木村、尖山村、于家村、芭蕉村、和平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15.小溪镇:集坪社区、长官社区、三合村、毛坪村、竹坪村、雨阳村、郊溪村、小溪村、尚家村、野竹村、杉木村、老村、贺喜村、集六村、小水溪村、长坪村、马石村、回龙村、羊毛村、龙凤村、展笔村、官坝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16.青坪镇:青坪社区、双合村、洗壁溪村、两岔村、中福村、中山村、太平村、龙关村、洞坎河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17.石堤镇:兴隆社区、石堤社区、西湖社区、牌楼村、五里村、大利村、他沙村、九官村、毛土坪村、冷水村、铜瓦村、新华村、大明村、且格村、岩扎村、麻岔村、青龙村、羊峰村、狮子村、硕乐村、鸣凤村、新寨村、前进村、团结村、落叶洞村、四联村、友谊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18.万坪镇:兴隆社区、寨湖村、龙寨村、白岩村、碑里坪村、和平村、万福村、卡木村、杉木村、并进村、李家村、上坪村、团结村、农林村、河西社区、河东社区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19.塔卧镇:塔卧社区、隆华社区、文昌村、仓坪村、七里坪村、洛洞村、惹坝村、广荣村、三家田村、大坝村、科甲村、茶林村、廻龙村、蟠龙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20.砂坝镇:砂坝社区、西洋坪社区、官坝社区、合亲村、桃子溪村、细砂坝村、万灵村、彭溪峪村、高楼村、爱民村、盐卡村、中立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21.灵溪镇:连洞社区、富坪社区、虎洛村、北门村、猛岗村、摆里村、高峰村、司城村、东鲁村、石叠村、鲁纳村、泽树村、雨联村、勺哈村、新农村、哈家村、凤栖村、洞坎村、马鞍山村、莲蓬村、基湖村、那住村、金星村、沐浴村、合兴村、石堤村、麻料村、猛晓村、盐井村、大井村、溪河村、双凤村、吊井村、天堂村、毛坪村、花园村、树木村、长光村、咱竹村、岩板村、抚志村、那必村、合作村、吉锋村、打洞村、新华村、山河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22.松柏镇:龙桥社区、松柏社区、三坪村、坝古村、心印村、花桥村、湖坪村、仙仁村、兴棚村、福建村、龙头村、坝溶村、星火村、西元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23.泽家镇:西那社区、泽家社区、泥堤村、海洛村、九水村、砂土村、拔古村、南卫村、云扎村、东路村、柏杨村、若西村、猫子塘村、泽那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24.颗砂乡:旭东村、颗砂村、太坪村、新寨村、上马村、比溪村、白龙村、山河村、年丰村等行政村及附属自然村聚集地边缘外延30米。

(二)禁烧要求

在禁烧区域内,全年全时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包括水稻、油菜、玉米等农作物产生的秸秆)。除经检疫确需焚烧处理病虫害外。秸秆禁烧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标明“秸秆禁烧区”字样。

二、限烧区域范围及要求

(一)限烧区范围

未列入禁烧区的其他区域属于限烧区。

(二)限烧要求

限烧区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秸秆禁烧时段:

1)风速小、静稳、逆温等不利于大气污染扩散的天气;

2)下雨天或者秸秆潮湿不能充分燃烧的天气;

3)当日1900至次日700的夜间时段;

4)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污染达轻度及以上污染天;

5)当地发布三级及以上等级森林火险预警。

6)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时段、区域。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宣传、巡查、劝阻和监督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秸秆焚烧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等相关工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城禁烧区露天焚烧秸秆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县林业局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在禁烧区域以及限烧区域的禁烧时段内,露天焚烧秸秆且不听劝阻的,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其他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如本通告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永顺县人民政府

                                             20241121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www.ysx.gov.cn/zwgk/xzfxxgkml/zcwjjjd/gfxwj/202411/t20241127_2204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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