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产积分入学

长按二维码关注

来源:

小孩的爷爷奶奶和爸爸都有一本同一套房子的房产证,小孩与小孩爸爸为外地户口,小孩爷爷奶奶为昆山户口,请问能不能积分上学?

1、《积分入学办法》所称昆山市新市民子女,是指夫妻(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双方中至少一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昆山籍人员符合入学年龄的子女:

(1)2019年4月19日前持有本市住宅类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下同);

(2)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职业;

(3)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

(1)申请时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连续满1年的;

(2)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申报时社保处于缴费状态,18个月以内社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1)有本市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有在昆法人登记证一年以上(2018年4月19日前)或者有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2018年4月19日前)且仍在经营。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有与居住登记信息一致的住宅类租住房屋。

2、2018年招生工作意见中规定:

1.小学入学对象

⑴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⑵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⑶依据《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达到积分要求的昆山市新市民子女中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⑷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昆山市入学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于入学当年度报名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施教区认定细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认定,原则上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具体细则如下:

⑴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⑵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⑶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⑷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根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⑸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学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 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学区入学。

⑹学校应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合法固定住所自登记之日起5年内认定一名学区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3、2019年招生工作意见尚未发布,以届时发布的政策为准。

4、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新市民家庭,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公办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我市。



回复人: 昆山市教育局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扫二维码

关注我们

不迷路^_^


我们愿景

城市更繁荣

乡村更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