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将对符合注销条件的苏EBU321等37辆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
请相关车辆所有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前往我市各区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年审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按规定注销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
特此通告。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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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将对符合注销条件的苏EBU321等37辆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
请相关车辆所有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前往我市各区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年审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按规定注销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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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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