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昆山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

长按二维码关注

来源:昆山市农业农村局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镇农村工作办公室:

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有关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32号苏农计〔2025〕15号)、《2025年全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实施方案》(苏农业〔2025〕10号)、《关于印发2025年江苏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农〔2025〕4号)以及苏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生产实际,现组织申报2025年昆山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目标要求,牢牢把握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以水稻为主,支持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努力提高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率,推动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示范带动全市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

二、申报要求

昆山市区域内种植水稻100亩(含)以上,且常规稻单产水平高于全市上年度平均单产5%(含)以上、杂交稻单产超720公斤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有意愿承担粮油高产优质片建设、单产提升观摩等任务。申报主体以在某个村承包的集中连片种植区域进行申报,不得跨村累计,辐射面积为该主体及带动周边农户应用相同技术措施面积。原则上入选2025年稻麦科技示范户、享受过2024年昆山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奖补的主体不得申报。

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材料(附件1)经所在区镇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于7月20日前提交至昆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备案。

三、技术路径

应用耐高温、抗倒伏、抗稻瘟病等高产优质、综合性状优良的主推水稻品种、可示范推广高产优质杂交水稻品种。推广应用“集中育秧促壮苗、高质量机插减直播、干湿交替节水灌、一喷多促全覆盖”等技术。突出精细整地、叠盘暗化催芽、轻简化集中育秧、毯苗机插,适期播栽、肥水精准调控、封闭控草、病虫绿色防控。

四、实施办法

本项目执行“先建后补”方式,实施过程中,项目主体应积极落实关键技术、加强田间管理,并在整地播栽、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化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并提前告知市镇农业农村部门。区镇农业农村部门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建立项目实施主体档案(附件2),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不定期组织现场检查。

水稻收获季节,项目实施主体向区镇农业农村部门提前报备收获时间计划。市农业农村部门邀请专家按照不低于申报主体个数20%的比例,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抽测单产,每个主体实收面积不低于3亩。同时邀请第三方跟踪分析实施主体水稻生长情况,第三方结合实测结果与遥感分析数据确定实施主体单产情况,并出具测产报告。

对完成单产要求的规模种植主体给予补助。根据水稻实际单产排名情况,以不超过实施主体数量的20%、30%及剩余部分,设置一、二、三等次,拟分别以不超过100元/亩、90元/亩及80元/亩进行补助,如单产达标主体按上述比例奖补超出或不足项目总奖补资金,则按比例折算,单个主体奖补总金额不高于10万元。奖补主体及奖补金额经互联网及村务公开渠道进行公示,对反映有异议的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兑付资金。

附件:

1.附件1: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材料

2.附件2 2025年昆山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

昆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0日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s://www.ks.gov.cn/kss/gsgg/202507/fe2f0e8a40c744de9e89afab10c0e8b7.shtml
 

扫二维码

关注我们

不迷路^_^


我们愿景

城市更繁荣

乡村更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