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名人田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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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嘉敏,又名田仲达,1902年4月14日出生于湖南省晃县(今新晃侗族自治县)樱桃坡的一个侗族农民家庭。他5岁丧父,家境穷困,两个姐姐均被恶霸地主强占,母亲忍痛卖掉几亩赖以为生的田地,送田嘉敏读书,望他长大为田家争口气。

1924年,田嘉敏考入常德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在这里,他开始接触马列主义,阅读了许多进步书刊,毅然抛弃“追求仕进,光耀门楣”的初衷,投身革命。1927年2月,经校长胡佐武介绍,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晃县侗家第一个共产党员,不久,他按组织部署,加入了国民党,担任国民党常德县党部青年总干事。

1927年4月2日,田嘉敏受中共党组织的派遣,以农运特派员的身份,回到了湘黔边陲的晃县侗乡山寨,与周常沛、姚子杰一道筹建了国民党晃县县党部筹备处,并任县党部组织、工农两部部长。他串乡走寨,兴办农民夜校,一边教农民识字,一边用侗乡方言宣传孙中山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阐明“打倒土豪劣绅”,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意义。他还买了一千多本进步书刊,分发到各学校,鼓励师生们学习革命道理。经过他们的宣传发动,县农民协会、商民协会相继成立,侗乡山寨的革命热潮也迅速掀了起来,他们还组织农民特别法庭,准备惩治那些过去欺压残害农民的恶霸地主。

农民法庭的成立,引起了县团防局长姚炳麟的仇视。这位局长本来就是一个作恶多端的土豪,生怕引火烧身。为了此事,姚炳麟专门到县党部去“拜访”田嘉敏,佯装笑脸,说了几句客套话之后,就对他说︰“办党是好事,老夫极为赞同,只是地方父老还不欢迎你们这么做。你们年轻人,血气方刚,易入歧途,组织特别法庭之事,还要三思而行啊!”他也笑着回答说︰“组织农民特别法庭,是审判那些压迫农民的首恶,是革命的需要,势在必行。只是本县内哪些人属于土豪劣绅,哪些应该惩办,晚生正要请教老先生呢!”姚炳麟作恶心亏,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只好仓惶告退。其他地主土豪闻知此事,大都龟缩在家里,不敢出门,生怕哪一天农民会惩办到自己头上。

不料,为时不久,上海发生了四一二-政变,贵州军阀犹国才在芷江县也制造了提灯会惨案,杀害了农运特派员唐伯赓和农民骨干100多人。这一消息传到晃县后,田嘉敏、周常沛等决定将县党部和农民协会转移到群众基础好的扶罗乡去。5月18日,当他们刚做好搬迁的准备和用午餐时,突然遭到县里30多名-的包围。周常沛等突围逃脱,而田嘉敏却因地上竹桩刺伤脚被捕。 局用刑逼问他是不是共产党员,他坚持说自己是国民党员,有湘西党务办公厅的公函为证。又问他︰“为什么要宣传赤化?”他说︰“我是按照孙中山先生的遗嘱,宣传三大政策,怎么就是宣传赤化?” 局无言以对,处以四百银元的罚款,将他释放。

田嘉敏获释后,得知县党部、县农民协会均遭破坏,-笼罩全县。于是,他扮成商人,化名田利生,搭货船来到常德寻找中共党组织。他到常德后,才知道长沙发生了马日事变,常德也发生了敬日事变,许多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惨遭杀害。他的老校长、入党介绍人胡佐武也已殉难。他满怀悲愤重返晃县。船到波州,犹国才军队以“共产党嫌疑犯”将他逮捕。刑讯中,他一口咬定自己是商人田利生,敌人看不出破绽,便没收他的财物,将他释放。

田嘉敏回到晃县后,与从常德转移回乡的共产党员姚伯阳、姚季卿取得了联系。三人商定在较为偏僻的殿溪、樱桃坡等地,组织发动农民,开展革命斗争。他们秘密串联党、团员和进步青年,利用侗乡正闹饥荒的机会,责令地主豪绅出款出粮赈济饥民。对拒不执行的地主,就带领农民上门派粮派款,并警告他们说,如不拿谷子出来救荒,就要“打富济贫”。曾经霸占田嘉敏姐姐的姚沛生,是个有钱有势的财主,这次也逼着他姐姐前来说情,并邀请他赴宴,他坚决拒绝,照样要姚沛生出款出粮。在田嘉敏等人的领导下,殿溪、樱桃坡在四周一片-包围之中,竟然掀起了农民救荒斗争的高潮。

殿溪、樱桃坡农民斗争的兴起,使晃县反动当局坐卧不安。12月3日,县教育局长杨子云以召开教师会议为名,邀请姚伯阳、姚季卿、田嘉敏参加。姚伯阳、姚季卿来到县里即被逮捕。田嘉敏没有去,但也未加防范。当晚,他的住宅被反动-暗中包围。第二天凌晨,他妻子刚打开门,反动-便一拥而入。他闻声一跃而起,拿起一根木棒,奋力击倒两个-,然后冲出门外,不料被瓜藤绊倒在地,蜂拥而上的反动-向他腰部连砍两刀,田嘉敏当即昏死过去。反动-把他拖进屋内,翻箱倒柜,杀鸡宰鸭,狼吞虎咽之后,抓了几个民,将他抬到县里。

6日那天,晃县县城戒备森严,岗哨林立。田嘉敏、姚伯阳、姚季卿这三位被敌人折磨得皮开肉绽、骨断筋残的共产党人,被五花大绑,架赴刑场。面对沿途目送的侗乡乡亲,田嘉敏用最后的力气喊道︰“刀还刀……枪还枪……共产党员杀不光”,随即从容就义,年仅25岁。

来源:中华英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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