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
(一)面试时间
全市集中面试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7日。各职位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
全市集中面试地点为怀化市宏宇中学(怀化市顺天路与潘家田路交叉处往东约200米)。
(三)入场时间
考生上午7:10-7:50入场,上午8:0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按放弃面试处理。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2.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穿戴设备进入候考室、考场,面试时不佩戴手表、饰品。
3.面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
4.考生须文明应试,不大声喧哗,不破坏卫生,不在考场、候考室、候分区、卫生间内抽烟、嚼槟榔。
5.抽签在下午面试的考生,由考点统一免费提供中餐。
6.考生不准驾车进入面试考点,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考生请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安排时间,提前到达考点。由于迎丰路板溪桥车行道升级改造,路段全封闭限制车辆通行,请考生提前规划好行车路线,以免影响考试。
7.怀化市集中面试考点共设9个候考室,第1、2、3候考室设在怀化市宏宇中学宏远楼D栋(北栋)二楼,第4、5、6候考室设在怀化市宏宇中学宏远楼D栋(北栋)三楼,第7、8、9候考室设在怀化市宏宇中学宏远楼D栋(北栋)四楼。请考生在附件1看清自己面试的日期及候考室。
二、体检工作
(一)体检对象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招录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体检对象将在面试结束当晚公布的考生笔面试综合成绩表中标注,请考生及时关注怀化人事考试网。
(二)体检安排
1、报考市直党政机关、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各职位和各县市区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集中组织实施,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体检:报考法院系统、公安系统、市强戒所职位的考生。
该批人员须于4月18日下午15∶00-17∶00赶到怀化市委二办公楼4楼西头会议室报到,4月19日早上7点前赶到怀化市委二办公楼前集中。
第二批体检:报考检察院系统、市直党政群机关单位职位(不含人民警察的职位)的考生。
该批人员须于4月20日下午15∶00-17∶00怀化市委二办公楼4楼西头会议室报到,4月21日早上7点前赶到怀化市委二办公楼前集中。
2、报考县市区职位(不含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安系统职位)的体检,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司法助理员职位的人员,要求肢体健全,无色盲、斜视、内斜视。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按照公布的适当放宽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2.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3.体检等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需自备一定数量的现金(700元左右)。
4.体检前三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勿食甜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5.女性考生如有怀孕,须提前告知工作人员,X光和妇检暂时不做,待生产完成后再做该两项检查。
6.家长、亲属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陪同、尾随,体检当天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咨询电话:0745-2715981
怀化市公务员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