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2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进行公布(见附件1)和体检、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入围体检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或因其他原因造成选调岗位计划空缺的,须从相应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递补,递补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
二、体检、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人事科具体实施。
三、体检、考察具体时间以各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人事科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络。
四、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体检对象必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报到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考生须知》(附件2)。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州人社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743-8222233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