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小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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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沅陵县人民政府网

沅政人〔2022〕8号

沅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小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小丹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全鹏飞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张丕松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丁冬菊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级);

李又斌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智刚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

杨平如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王涛同志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刘红艳同志任县财源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向元新同志任县地震局局长(正科级);

李丹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向黎明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冯飞、谢琼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石玉明同志任县中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江、李建成、朱立宏同志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庆同志任湖南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资源保护科科长;

免去全爱蓉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印吉瑞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柏林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文静同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刘建设同志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张潋同志县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瞿绍龙、侯水玲同志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沅陵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s://www.yuanling.gov.cn/yuanling/c108863/202212/635fa5d6e4714fc49010ac47494edb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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