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政人〔2023〕3号
沅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彭应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彭应伦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海龙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正科级);
蔡莉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宋国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邓风翔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龚政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执法副局长(正科级);
免去吕长彦同志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执法副局长职务;
肖勇飞同志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昕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智同志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职务;
张胜兰同志任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光远同志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陈辉同志任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张霞同志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何伟同志任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瞿攀同志任县水库移民管理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免去邓以家同志县水库移民管理局人事教育科科长职务;
石云栋同志任湖南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监测科科长,免去其湖南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旅游管理科科长职务;
谢长林同志任五溪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沅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