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届怀化市旅游发展大会期间临时禁飞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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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网

为保障第三届怀化市旅游发展大会期间空中安全,确保各项重点活动安全顺利举办,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许愿灯、孔明灯等参照本通告列入管控范围。

二、禁飞区域和禁飞时段。洪江市安江镇东至安江汽车东站,西至城西加油站,南至沅江沿线,北至沅江沿线为禁飞区域;2024年9月27日12时至2024年9月29日0时为禁飞时段。岔头乡高庙码头及高庙遗址博物馆周边为禁飞区域;2024年9月27日12时至2024年9月29日0时为禁飞时段。

临时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如有飞行需要,应当书面向第三届怀化市旅游发展大会执委会安全保卫组(联系人:杨警官13874597765)申请批准,并报属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备案。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上述禁飞区域、禁飞时段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如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4日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s://www.hjs.gov.cn/hjs/c106170/202409/96db47673e024e889b131138fc9d52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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