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政人〔2024〕2号
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蒲生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蒲生源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职执法副局长职务;
舒亚桥同志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易慧姣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
免去蒋志勇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海斌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付平同志的湖南洪江清江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赵春宏同志任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曾宪华同志任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杨有成、廖玲玲同志任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王泽来同志任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任职务;
朱益湘同志任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冯斌同志任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湖南创建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会主任职务;
肖攀同志任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黔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任职务;
胡继荣同志任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稻沅水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任职务;
胡杨同志任市黔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胡伟同志任市黔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市顺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会主任职务;
戴桂根同志任市稻沅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市稻沅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刘元清同志任市稻沅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泊村同志任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李珍珍同志任市镡城山水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市财税金融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向瑞同志任市镡城山水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镡城山水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谢永明、欧阳健、伍贤欢同志任市镡城山水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向擒虎同志任市镡城山水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市雪峰山国有林场副场长职务;
免去杨斌同志的市镡城山水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任职务;
伍春艳同志任市镡城山水餐饮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市镡城山水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邱薄宁同志任市镡城山水餐饮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职务;
黄兰兰同志任市镡城山水景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市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蒋君同志任市镡城山水景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杨旭明同志任市镡城山水乡村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市黔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蒋奕琦同志任市镡城山水乡村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周文婷同志任市镡城山水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易颜同志任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市八面山水库管理所所长职务;
曾润华同志任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免去黄墨泉同志的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杨春林同志的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任(兼)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任等职务的任免,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