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桥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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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10日至8月1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岩桥镇党委进行了巡察。10月18日,县委巡察组向岩桥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岩桥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反馈问题作为推动工作的“磨刀石”,把整改工作作为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契机。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严肃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在组织整改落实上,岩桥镇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整改措施。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等方式,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有人负责、有具体措、施有完成时限。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和评估,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党委书记胡志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展现出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推动党组织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抓手。通过强化责任担当、推动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三步走,亲自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细化整改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能够按时完成。

截至5月30日,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9个问题3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8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问题1: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镇党委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2.问题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建、领导班子民生生活会、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日常工作巡查、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范围。

3.问题3: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乏力,对乡村振兴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力度;二是加强帮扶干部业务培训;镇乡村振兴办联合镇纪委每半年开展一次乡村振兴工作电话回访。

4.问题4: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乏力,部分饮水工程没有发挥作用。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加强项目前期研判,今后项目确定之前,必须做可行性调研,实地勘察与入户核实到位,确保项目落地使用。

5.问题5: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乏力,扶贫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可持续性不强。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向项目主管单位林业局进行项目失败报备,暂停未发放到位项目资金的拨付。二是制定《岩桥镇产业项目申报、实施、管护制度》在后续项目申报中加强可行性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项目类型、选址等,为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同时着力防范由于气候干旱缺水等不确定因素导致的自然灾害。

6.问题6: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有落差,粮食安全工作落实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召开专题会议,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理清思路,制定整改措施。成立岩桥镇粮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大耕地抛荒整治及粮食安全宣传力度,结合自然资源部门的耕地恢复项目和“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行动,多措并举,逐步推进,保障粮食安全。

7.问题7: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有落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安排保洁员及时清理垃圾,并做到每天清理;每个村设立了广告张贴栏,宣传广告贴在广告栏,杜绝牛皮癣。二是组织各村摸底闲置房屋栋数,镇政府统一制作了闲置安全告知牌并张贴,对所有闲置房屋进行管控。

(二)反馈问题: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视不够,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

8.问题8: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缺位,对干部职工日常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镇纪委通过谈话、调阅材料等方式,逐一核实巡察反馈的6名干部职工涉法涉诉情况,并制定《岩桥镇纪委监督检查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镇主要负责人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针对以上情况以案示警,强调全体干部职工应加强党纪法规的学习,加强自身管理引以为戒。

9.问题9: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缺位,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注重工作开展资料的收集,及时整理开展督查检查等相关资料,制作汇总成台账备查。二是强化干部考勤和会风会纪督查。

10.问题15:“三资”管理不到位。村级组织“三资”管理意识淡薄。固定资产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镇财政所组织全镇11个村(社区)对所辖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更新各村(社区)三资台账,做到账实相符;清理把关各村(社区)资产租赁合同,未发现类似问题存在。今后,镇政府将严格管理固定资产,每年年底对村(社区)三资情况进行清理督查。

11.问题16:资产租赁收入未及时清收。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所欠租赁费已全部收回。

12.问题17: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对历年来的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对清理出来的资金严格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置。

13.问题18: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公务租车不规范,租车申请单中未填写事由和时间。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落实《全县公务用车规范使用提示》,明确租车的范围、金额等,严格落实先审批后用车、先审批后出差的要求。

14.问题19: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未落实直接支付制度。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落实《全县公务用车规范使用提示》规范公务用车油卡充值管理办法。二是加强账务支付管理。

15.问题21: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镇党委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开展了“四议两公开”专题培训,严格报账程序,对涉及“四议两公开”的项目严格把关。二是镇纪委加强对村(社区)涉及资金、项目、救助等应纳入“四议两公开”事项的日常督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各村(社区)能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对支付大额工程款、使用大额专项资金、支付大病救助款、走访困难群众慰问金等严格按“四议两公开”规定程序执行。

(三)反馈问题: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有差距

16.问题22: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建立、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将党委班子会议与党政班子会议分开,涉及人事、纪检等方面表态的问题,仅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并表态发言。

17.问题23: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欠缺。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镇党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镇党政办牵头联合镇党建办、镇纪委、镇财政所制定《岩桥镇“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三是镇党政办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对“三重一大”事项形成专题会议记录。

18.问题24:党内组织生活欠严肃。“三会一课”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镇党委加强基层党建业务培训,每月对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指导与督促,各位驻村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对所驻村党建工作加强指导,“三会一课”记录更加规范,党建专干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19.问题25:党内组织生活欠严肃。主题教育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强化主题教育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每个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狠抓任务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健全机制保障,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明确要求逢会必学,建立了工作例会和工作提示机制,持续加强理论学习,使主题教育学习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20.问题26:党内组织生活欠严肃。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严格规范发展党员,镇党委加强对发展党员业务的指导。二是对2019年以来发展的党员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21.问题27:党内组织生活欠严肃。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对个别单位退休党员按照农村党员标准交纳党费进行了补缴到位。组织各党支部再次集中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22.问题28:党内组织生活欠严肃。党员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全面摸排开展自查,对11个村(社区)党员进行一轮摸底,加强警示教育,严格党员管理,在各村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案例,警示支部其他党员引以为戒。

三、集中整改期内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

反馈问题: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视不够,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

23.问题30: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乏力。产业利益联结机制不牢。

整改情况: 阶段性完成。要求相关企业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拖欠的承包相关费用已全部收缴到位。镇纪委将加强监督,确保后续资产评估占股及相应分红及时到位。

四、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五、交办的立行立改办理情况

(一)关于“村级新购入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镇将立行立改,对所有村级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点和核查,确保固定资产都有清晰的记录,及时录入村级三资台账;对已经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核资减少。今后我镇将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的管理、监控工作,督促各村妥善使用、及时更新村级固定资产。

(二)关于“某村某组有村民把组内机耕道挖断一直未得到处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联村领导和驻村干部、村支两委人员多次与涉事挖断组内机耕道人员曹某某、欧某某进行协调。经多次做工作,涉事人员认识到擅自挖断机耕道的错误,于2023年8月15日对挖断的机耕道进行了填埋修复,目前该机耕道已恢复通行。

(三)关于“栗木桥村部存在便民服务中心未正常使用,实际办事均设置在二楼,老百姓办事不方便和村部院内悬挂国旗破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已将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搬到一楼,方便群众办事。村部院内破损的国旗已进行了更换。

(四)关于“4个村第一书记党组织关系未转入所在党支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岩桥镇党委立即进行了整改,在2023年8月14日对涉及到四个村的第一书记组织关系进行了转接,并再次和各村党支部进行了对接,要求第一书记必须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参与相关工作和党组织生活。

六、交办的信访件办理情况

(一)关于“省扶贫队在村期间答应在3年之内将所有入户公路全部修缮到位,每户按照40元/米,共交了40多万集资款,钱已付给施工方,省队现已撤队,路还未修好,问什么时候能修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6月份该村入户公路一直按照施工计划进行修建,前期已修建5.8公里入户道路,还有约2公里的入户道路未修建。主要原因是前期修建的入户道路占用基本农田,被县自然资源局责令停工。目前,通过我镇与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衔接,正在完善相关手续。

(二)关于“石板溪村优亲厚友,把低保名额都给了自己老婆的娘家人,例如吴某某、吴某某等”的问题。

核实情况:该村低保户都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按照相关程序严格评议,没有违规操作现象。其中来电所反映的吴某某、吴某某两户,经核查情况不实,该两户是村里2014年评定的贫困户(现为脱贫户),两户均不是低保户。

(三)关于“芷江岩桥槐花园村修电站土地补偿款”的问题。

核实情况:一是2008-2013年乡财政拨付该村其他资金明细表中的四笔土地补偿款,合计金额457656元的核查情况:2023年8月17日至8月28日,由乡镇自然资源所、财政所工作人员前往县自然资源局档案室,查阅资料,资料显示该4笔款项为某电站通过县国土局拨付至原岩桥乡财政所后转拨乡经管站。其中经管站支付了征地补偿款222306.4元给3个村民小组,剩余补偿款202122.6元由乡人民政府统筹支配给各村用于民政救济、公益事业等。

二是“根据县经管局财务问题经济责任认定表,唐某某应退16633.31元,未退”的问题。县纪委在2015年办理唐某某违纪案件时,办案人员已提取该“财务问题经济责任认定表”作为办案依据之一,并已归档在案卷之中,该案已经办结处理完毕,认定唐某某长期侵占集体资金金额为1475元,加之其他问题,已经对唐某某做出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决定。

七、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推进;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三是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找准方向,推动全镇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岩桥镇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www.chnzj.gov.cn/chnzj/c102512/202408/5a6e1b60483a43ee8f6d96d9283c4e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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