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拟对23处国有资产(门面房屋)进行公开拍卖,将通过公开比选确定拍卖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芷江县国有资产(门面房屋)公开拍卖。
二、标的基本情况
芷江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委托拍卖代理机构对23处国有资产(门面房屋)进行现场公开拍卖。
三、比选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拍卖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
4.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比选文件要求
(一)比选文件提交
1.比选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芷江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芷江县凯旋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
(二)比选文件组成
1.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复印件;
3.参与比选申请函(详见附件一);
4.拍卖佣金收取比例报价函(详见附件二);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三);
6.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7.2020年-2024年,国有资产拍卖项目业绩材料;
8.拍卖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
9.本次公开拍卖实施方案;
10.比选申请人近年获奖荣誉证书。
(三)比选文件封装要求
1.所有资料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3.递交时间截止后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五、其他相关要求
1.团队服务。中选拍卖机构应成立专门服务团队提供全程服务。
2.组织公开拍卖。中选拍卖机构按照《拍卖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及发布拍卖公告,依法依规组织拍卖活动。
3.配合结算工作。中选拍卖机构应配合委托方的资金结算工作,将成交价款及时汇入财政非税收入账户。
4.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成交后,中选拍卖机构负责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协助买受人和委托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5.整理档案资料。中选拍卖机构应保管好拍卖档案资料,并按委托方的要求及时移交相关资料存档。
6.拍卖佣金报价。本批资产预估价值约1500万元,拍卖机构对拍卖及相关服务的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行业规定。
7.拍卖相关费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8.完成委托人要求其他相关工作。
六、比选办法
中选确定原则,本次比选综合对比以下选项:2020年-2024国有资产拍卖业绩、拍卖机构专业实力、拍卖机构诚信度、本次公开拍卖实施方案、拍卖佣金(为确保拍卖服务质量,明显低于平均报价水平的低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从报名机构中择优选择。
七、其他说明
1.报名截止,若仅有一个比选申请人报名且符合本公告的条件和要求,芷江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可对该比选申请人实施委托,该比选申请人按法律法规规定代理实施本项目。
2.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比选资格。
3.联系人:李女士,芷江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联系电话:19350193390。
芷江侗族自治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