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芷政人〔202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张科同志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周峰锋同志任芷江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建文同志的芷江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廖大明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蒲祖利同志任县旅游发展事务中心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黄晖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杨芳军同志的县供销合作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丁妮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教育局总督学职务;
张雨莲同志任县教育局总督学(正科级),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舒琦、周星妤同志的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陈志栾同志任县债务化解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贺佳同志任县政府督查专员;
李培华同志任县民族职业中专学校副校长,免去其县农机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俊海同志任县民族职业中专学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果同志任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免去宋艳芬同志的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邱建华同志的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肖明同志的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职务;
杨松柏、刘浩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