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滨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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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辰溪县人民政府网

锦滨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防洪工作会议精神及安排部署,为确保锦滨镇在遭受灾害时,救灾应急工作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提高应对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锦滨镇防汛抗旱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社区)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导 员:张  军  镇党委书记

指 挥 长:雷志云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邢艳帅  副书记

          曾  剑  专职副书记

          杨福刚  人大主席

          蒋雅兴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万霞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宋润麒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谢  荣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葛世成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向兆照  副镇长

          沈玉兰  副镇长

          刘克金  四级调研员

成    员:万禹呈  党政办主任

         谢开国  应急办主任

         杨朝晖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熊开斌  纪检监察办人员

         陈建龙  镇水利站站长

         张清祥  财政所所长

         张  青  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蔡念喜  农业农村办主任

         刘  勤  综治办人员

         周明沅  司法所所长

         蒋传班  自然资源办主任

         舒  俭  锦滨卫生院院长

         肖  林  石碧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谢开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镇防汛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

2.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4.负责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三)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  军

副 组 长:杨万霞

成    员:万禹呈  熊开斌  王红叶  龚桂香  米仁东 张小芳  蒋传班  唐静  孙玉琼

主要职责:组织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和评估,提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负责实施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示、命令;及时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立即送现场抢险小组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与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掌握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进度,及时预测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并研究对策;负责联络现场抢险组、治安保卫组、灾险情评估组、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组。

2、抢险救灾村民转移安置组

组  长:雷志云 

副组长:向兆照 刘克金

成  员:谢开国  杨朝晖 张青  熊开斌 蔡念喜  罗建平 余大会 张太强  谭懿卿 廖芬芬 陈建龙 王旭宾 张云清 谈新跃 叶斌  刘昌明   唐正茂 潘治良 谢强 张小成 舒华留 蒋都 张庭武 江国春 谭子琳 左军 熊少福  雷世文 王丰平

职责:负责灾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3、社会维稳组

组    长:蒋雅兴

副 组 长:宋润麒

成    员: 朱建  周明沅  王曙和  赵玉良  孟雨楠 刘勤  关永清  梁双君  刘芳  米艳  周金龙  周明银  左军及派出所全体民警。 

职责: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确定死亡人员姓名、身份并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曾  剑

副 组 长:沈玉兰

成    员:宋长国  张良娥  易继长  赵紫婷  薛丝玉

罗慧  舒俭  肖林

职责: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杨福刚

副 组 长:杨万霞

成    员:张清祥  彭敏  蒋云来  易小明

陈平  余学永

职责: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四、防汛抗旱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村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制定本村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报镇防汛抗旱办公室备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确定防汛第一责任人和防汛分片包干人员,并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

2、各村防汛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负总责。

3、防汛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责任人的命令,并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认真的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包干区第一责任人,并向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4、对辖区内的河道、沟渠、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对阻碍防汛工作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坚决予以拆除。

(二)其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镇派出所、综治办: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2、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3、电力、电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4、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5、水利站:负责对灾区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6、卫计办: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7、财政所: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队,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社区))委会的干部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成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工作,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七、防汛抗旱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纪律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防汛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下达。指挥部各成员在防汛期间,若有事外出需离开本地时,必须经指挥长批准请假,并安排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防汛工作。值班期间出差下乡时,应向防汛抗旱指挥部说明去向和联系方式。

(二)各村、各单位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有电话的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制度健全,记录完整,值班交接手续齐全,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下达,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三)各村防汛抗旱组织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体现服从大局、团结抗汛的精神。

(四)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www.chenxi.gov.cn/chenxi/c113854/202407/f1b0aa65808c48dcac1245eb9a9a300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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