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龙腾歌厅)(靖)文综罚字〔2023〕F-000005号

长按二维码关注

来源: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政府网

行政处罚决定书

(靖)文综罚字〔2023〕F-000005号

当事人:靖州县龙腾歌厅 

证照(证件)名称及编号(号码):居民身份证 92431229MA4QXFC05R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周萍 

住所(住址等):湖南省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梅林路147号1栋401 

(违法事实和证据)2023年11月21日 23时42分至2023年11月21日 23时55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蒙相成(18131321010),龙开木(18131321012)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靖州县龙腾歌厅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歌舞娱乐场所接纳九名未成年人,经到渠阳镇派出所核实,确认这九名女孩系未成年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法人员拍摄了现场照片,并对这九名女孩进行了登记,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1、文书编号为(靖)文综检(勘)字〔2023〕C-000256号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2、文书《调查询问笔录》。

(处罚理由和依据)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综上,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工商银行靖州支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怀化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3年12月22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www.jzx.gov.cn/jzx/c136715/202312/a7e67663d620465fbb87b266aaf4b6a3.shtml
 

扫二维码

关注我们

不迷路^_^


我们愿景

乡村更美丽

农民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