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左云平 | 左云平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案 | 当事人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渔具销售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0月8日 | 沅市监罚决﹝2024﹞163号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