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
(一)适应质量发展工作的需要。我县质量工作与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去年市对县考核反馈的问题中,明确提出我县应制定《辰溪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评选县长质量奖,推动建设质量强县。因此,我县亟待出台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二)适应政府质量奖评选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为全面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怀化国际陆港全力推动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县,明确获奖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严格质量奖管理机制,有必要出台《辰溪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三)保持与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协调。为了满足我县申报组织和个人追求卓越、争创市长质量奖的要求,辰溪县县长质量奖的基本原则导向、资格条件、评选频次和程序、奖项设置有必要与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保持基本一致。
二、起草过程
(一)起草阶段。2023年5月,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批示要求,草拟了《辰溪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3年6月,送局政策法规股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同时在政府门户网挂网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期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33家质量强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各单位意见建议。
(二)审议决定阶段。2023年9月15日,县司法局对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11月9日,送审稿经县政府审议原则通过。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辰溪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送审稿)内容共十章四十五条。是按照《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1〕34号)《怀化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怀政办发〔2022〕21号)来制定的。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