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
(一)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辰溪县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辰政办发〔2018〕11号)是2018年3月印发执行的,现已失效。随着社会发展相关部门设置和职责职能等都发生了变化,校车安全管理的要求也发生了明显的改变。为适应我县实际情况做好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亟待出台《辰溪县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校车监管体系,确保校车的安全运营。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体系,是规范校车管理的前提条件,只有及时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才能在根本上为校车运行提供安全保障。
(三)为规范辰溪县校车的管理提供政策保障。《辰溪县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了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校车车辆管理、校车驾驶人管理、校车运行管理、安全责任管理等内容,明确界定了校车、校车服务范围和上下学保障方式;明确了车辆管理措施、校车驾驶人管理要求以及失职追责等内容,是构建校车安全监管和管理责任体系的依据,为实现管理科学、权责清晰的规范化辰溪县校车管理的政策保障。
二、起草过程
(一)起草阶段。2023年1月,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一致认为,需及时拟定一份新版《辰溪县校车安全管理办法》。8月份,教育局牵头组织邀请了道路交通领域和校车安全监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研究并起草了《辰溪县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1月7日起草单位在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征求意见,未收到修改意见;12月1日走访了安欣校车公司,12月4日走访了锦滨阳光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学校,还走访了10位家长,他们对《辰溪县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均表示同意,最后形成《辰溪县校车安全管理办法(送审稿)》,呈报县人民政府。
(二)审议决定阶段。2023年12月22日,县司法局对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024年3月13日,经县政府审议原则通过。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辰溪县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内容共七章四十八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