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营造良好高考学考环境的
通 告
辰政函〔2020〕75号
为切实加强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和交通保畅工作,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休息及应考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人民政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疫情影响,今年的高考时间调整为2020年7月7日—8日,学考时间调整为7月11日—13日。在此期间,县城居民较为集中的地区,特别是县思源实验学校、一中、二中及考生住宿的海天大酒店附近,严禁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二、7月5日至7月13日期间,县城内所有的电游室、网吧、歌厅全部停止营业,城区内所有广场舞停止活动。
三、7月3日至7月13日午间12∶00—14∶30和晚上19∶00至次日早上8∶00时段内,县城内建筑施工作业单位一律禁止施工;7月5日至13日期间,县思源实验学校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工地24小时禁止建筑施工,沅水二桥至塔湾一线的航道24小时禁止相关船只生产作业。
四、7月3日至7月13日期间,玉碧庵、广恩寺、观音洞、祖师殿、大酉观、丹山寺及辰阳镇泡潭村、桑木桥村、六弓塘村、柘坪村、瞿家湾村五组以及县殡仪馆和县城内禁止以任何形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格执行今年全县禁止竞划龙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竞划龙舟活动。
六、高考、学考期间禁止使用影响考生复习、休息的超标噪声源。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和使用时间。
七、县生态环境、住建、公安、文旅广体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对考点及考生住宿地周围的建筑施工工地及产生噪声扰民的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考试期间对考点附近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发现干扰考试的噪声现象应立即予以制止。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